都有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只有各民族的完全平等,国家才能长期稳定和发展。这些阐述,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族平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极大丰富和重要理论突破。
30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族平等的认识一步步深化,党和国家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规划时,充分考虑和照顾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采取特殊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实现各民族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可以说,民族平等原则在我国民族政策中得到了全面贯彻。
第四、突出强调维护民族团结是国家最高利益
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重要内容。30年来,在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我们党始终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不断深化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要成果。
在理论方面,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强调: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族共同繁荣,对于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1992年江泽民同志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进一步指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强调“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总书记同志总结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深刻指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针对近年来我国民族团结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书记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这些论断,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阐明了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提供了正确的行动指南。
在实践方面,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和谐相处、团结互助。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就是全国民族团结的典范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生活着壮、瑶、苗、侗等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超过万。作为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边疆自治区,境内50多年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民族关系”已经连续年成为广西民众最满意的社会发展指标。,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中央代表团团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由衷称赞广西“是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生动体现。”
今日广西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和谐与安定,印证着广西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固,印证着广西各族人民亲如一家血肉关系的牢不可破。它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说明民族团结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没有民族团结,就不可能一心一意谋发展。没有民族团结的社会局面,什么事也干不成。所以,总书记总书记曾强调指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
第五、科学概括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
能否正确判断和处理民族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不能实现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之初,党和国家就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1982年颁布实施的宪法明确规定:“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决议》和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性质和特点的判断和表述,成为我们党观察和处理民族问题理论的重大转折,从根本上打开了拨乱反正大大门,实现了民族工作的快速恢复和发展。
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做了精辟概括,明确提出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重要思想。1981年7月,中央转发《中央书记处讨论新疆工作问题的纪要》,指出:“在处理汉族同少数民族以及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时,一定要非常慎重。新疆的汉族干部要确立这样一个正确观点,即离开了少数民族干部,新疆各项工作搞不好;新疆的少数民族干部也要确立这样一个正确观点,即离开了汉族干部,新疆各项工作也搞不好。”(简称“两个离不开”)在此基础上,1990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视察工作时指出:“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个民族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简称“三个离不开”)“三个离不开”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两个离不开”思想的发展,是对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概括,是对我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成为新形势下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关系的重要指导原则。
进入21世纪,总书记同志进一步指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其中,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民族关系是我国政治和社会领域必须认真处理好的五大关系之一,民族和谐始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属性的崭新认识,深刻阐述了民族关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国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断赋予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的内涵,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关系,增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六、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民族聚居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政权,由各民族行使自治权,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一项制度。新中国成立时,民族区域自治就被确立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认真总结“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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