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南通沿海小游艇的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1】247号)对游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了要求和规范。对于游艇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水上安全管理规定和实操技能的学习,强化对游艇驾驶人员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游艇驾驶人员的从业水平,确保具有持续适任能力。 结语 游艇产业的发展壮大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游艇不同于普通商船的单纯营利性质,具有消费性和娱乐性的显著特点,这决定了它需要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但是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以及游艇起步较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客观现状又要求海事部门通过制度和有力的惩处手段进行约束。海事部门应根据我国国情对游艇产业发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引导我国的游艇产业走上一条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