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魅力和高超的领导艺术,充分代表和实现民众的共同心声,才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也才能使得劳苦大众采取集体的行动,继而建立新政权。此时,国家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为人民服务”是核心价值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工作方法,“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党的最高宗旨。于是,在一个核心政权尚没有确定的历史条件下,政党价值观和组织价值观必然要压缩或还原成民众的价值观,因为可资政党依靠的、利用的思想上层建筑在政治上层建筑都是无形的、流动的,它们尚不能成为独立于政党、组织和民众之外的“异己力量”。但即便如此,也依然存在着两种价值逻辑的问题,可用工具价值和终极价值表述。所谓工具价值不是个人、组织和政府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条件,如设施、交通、能源、场所、绿地、信息,等等,而是政党或政府的管理活动。这种管理活动原本是为民众、组织和政党(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但这些公共物品只有通过管理活动才能供给,于是就出现了管理的逻辑与价值的逻辑的关系问题。价值的逻辑是为谁和为什么进行管理的问题;工具的价值是如何和怎样进行管理的问题。尽管这两种逻辑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不一致性,即存在着管理的逻辑偏离价值的逻辑的倾向,致使工具价值成为终极价值的异己力量,但在新政权初创时期,这种偏离的或异化的倾向被限制在了最小的范围、最低的程度,政党或组织的价值观也极容易转换成民众的价值观。
当一个新型的政权被建立起来以后,工具的价值与终极的价值之间、管理的过程与管理的目标之间、管理的逻辑与价值的逻辑之间原本就存在着的相互分离的倾向就会被放大,以至于发生对立。其原因在于,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作为一种完整的社会力量一旦被建立起来,就有可能游离于政党、组织和民众之间,但一般的组织和普通民众都不可能掌握这种力量,更谈不上利用这种力量,相反只有政治精英集团才有可能掌握他们、运用它们。而上层建筑作为一种物质的力量和精神力量并非是本原性的,更不是在政党、组织和民众之外的力量,毋宁说,它们是三方或多方博弈的结果。但真正支配这种力量的最后主体却往往不是组织和民众,而是政治精英集团。它们才是上层建筑的灵魂,灵魂的真正作用就在于,不但支配自己的行动,更支配别人的行动。当民众的力量大大弱于上层建筑的力量的时候,工具的价值、管理的逻辑就有可能脱离终极的价值、管理的目标,而成为独立的力量,终极的目标。于是,在一个政权被建立起来之后,政治精英集团能够较好地控制两个价值系列:为谁和为什么进行公共管理的终极价值系列,如何和怎样进行公共管理的工具价值系列。在政权初创时期,后者一定让位于和服务于后者,而在政权维护或维持时期,后者通常优先于前者,但这种优先不能突破一般组织和民众所能容忍的底线,亦即不能突破社会宽容度。[6]于是,在政治精英集团面前有三种价值逻辑,即可为民众、组织和政党公度的价值逻辑:自由与幸福、为保证自由与幸福所需要的外在之善与秩序(效率、正义、平等)、为政党进行社会管理所需要的信念。从终极目的看,三种价值之间的逻辑顺序应该是:自由、幸福—效率、正义、平等—政治信念。而在行动的意义上,其复杂性就远远不止三种价值之间的逻辑顺序以及如何实现这些价值问题,更在于四种利益系列之间的通约问题:民众的利益—组织的利益、政党的利益、政治精英集团的利益。只有达到利益均衡,一个相对为好的社会才有可能。这不仅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艰苦的实践问题。
三、价值观与行动:说与做之间
尽管可以说,在建设三种价值系列中,个体、组织、政府和政党都承担着各自的任务,但政治精英集团却是灵魂,既是方向也是枢纽,承担着政治的使命和历史的责任。为在主观上创造最大化的终极价值、秩序价值,政党必须优先创设信念价值。这个信念价值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国际局势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7]在建设和发展时期,其历史任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个好的政党该如何建设三种价值呢?
核心价值观及其合理性、合法性问题。只要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党,任何时候都有建设核心价值和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且核心价值观既合理又合法。首先,在这种意义上,合理而合法的核心价值观既是反思的又是批判的。一种反思的和批判的核心价值观必须把人的价值(尊严)、人所需要的价值(财富、秩序)、人追求的终极价值(自由、幸福)置于至高的位置上,丢掉了这些价值也就失去了政党之核心价值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其次,必须把核心价值观的中介性和目的性区别开来。因为核心价值观和终极价值观、基本价值观之间有交叉、有关联,但必须是区别的。其区别在于:从主体看,有政党的、组织的和个人的核心价值观,借助现代媒体宣传、通过实际行动贯彻的核心价值观一定是政党的,而不是组织的和个人的,因为后两者既无必要又不可能。从本质上看,政党的核心价值观从其设计到其实践,始终面临着两种逻辑:管理的有效性和管理的正当性。前者是直接为执政党服务的,后者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如何使执政党处于执政地位乃是在逻辑上具有优先性,虽然在价值序列中并不优先。当执政党的地位与终极价值不可兼得的时候,执政党该放弃的、实际上真正放弃的是哪种价值呢?这是无须争论的问题。惟其如此,执政党的核心价值观建设通常会造成假象:核心价值观确实忠实地体现了终极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真正地实现了终极价值观。为维持这种假象,执政党及其各个职能部门就会把精力放在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上,而不是放在实践和实现上。但假象终归是不能长久的,迟早会被真相所代替。所谓假象,是执政党并没有像它所期许的那样,一如“荣辱观”所承诺的那样,真正实现它“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一旦风险触摸到了社会宽容的底线时,一种潜在的内在矛盾和外在冲突就会爆发出来。
内在矛盾与外在冲突。事实上,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明确它的核心价值观,亦即为谁服务和如何服务的问题,但在理论上尚没有弄清它的逻辑关系以及它与其他价值观的关系,势必导致理论上的矛盾。核心价值观建设本身涉及的是理论的认识问题,如果理论上都是不清楚的[8],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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