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定位、作用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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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范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又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这种登记和业务的双重管理提高了非营利组织成立的门槛,限制了非营利组织数量的快速发展;同时使得非营利组织失去了社会地位上的独立性,将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和组织管理置于行政部门的控制之下。志愿者协会作为我国主要的非营利组织之一,发展较为成熟,在成立和登记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难,然而在社会地位上也无法取得独立性。从杭州市志愿者协会的情况来看,杭州市志愿者协会是在杭州市团市委的领导下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由团市委主管,日常工作由团市委指导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所要遵守的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条例办法,如《团市委关于杭州市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由团市委负责制定。 与之相对应的,目前世界其他各国非营利组织的成立都采用登记备案制度和登报声明制度,非营利组织的成立简单,社会地位独立,保证了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这是对非营利组织的强大激励。2011年7月,中国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声称将在“十二五”期间完善公益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政策措施,且不说这将是一个渐进的、漫长的过程,如果不能从观念上强调对成立非营利组织的鼓励,不能从制度上放松对非营利组织的控制,非营利组织的生存环境仍然得不到有效改善。WwW.YBAsK.COM 过于浓重的官方背景给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非营利组织常常沦为政府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许多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层名单与其主管部门的人员名单大幅度重合。非营利组织的成员是分配到本单位的工作者而非对公益活动充满热情的志愿者,导致组织日常运营的形式化色彩加重;行政部门的工作风格渗透到非营利组织的日常工作中,导致组织的办事程序繁冗,工作拖沓;缺少具有专业素质的运营团队,导致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目标淡化。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角色定位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这种在本国土壤中发展起来,打上了深刻的中国社会特色烙印的非营利组织,又必须学会利用这一背景获得自身发展的优势。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公益性及与政府部门的紧密联系,有利于非营利组织更好地在活跃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这体现在非营利组织担当政府与民间力量的沟通桥梁,以及非营利组织在某些政府无法完全发挥作用的领域填补公共服务的空缺上。 (一)非营利组织的“沟通者”角色 实行市场企业的联盟 杭州市的公共自行车计划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作、政策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共自行车计划执行的主导力量。企业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中来,体现了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的趋势。而杭州志愿者协会在杭州市政府的促成下与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实现合作,帮助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体现了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合作可以达到提供更好公共服务的效果。事实上,社会公益领域蕴含着巨大的商机,吸引了愈来愈多有着长远目光的企业,他们一方面是非营利组织的竞争对手,但若妥善处理,又可以成为非营利组织的合作伙伴。企业可以为非营利组织开展项目提供资金赞助,也可以让非营利组织参与到企业活动涉及到公益方面的工作中来,实现盈利和公益的双赢。未来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可以借鉴杭州公共自行车项目中的合作模式,开发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的战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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