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契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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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契约制度
论文联盟wWw.LWlm.com西周的契约主要有三种形式: 1、傅别: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契约。 其形式是在券书中央书写一个大“中”字,再从中一分为二,收执契约的双方当事人各持一半内容和半个“中”字; 2、质剂:调整商品交易关系的买卖契约。 凡人口、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之“大市”使用“长券”,即质; 日常器具或珍异之类的小宗交易则称为“小市”,使用“短券”,即剂。 质剂的形式是,在同一件券书上书写内容相同的一式两份契约,再从中一分为二,收执契约的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完整的契约内容。论文联盟wWw.LWlm.com “质”和“剂”的区别有: (1)形状不同,“质”较长,“剂”较短; (2)买卖的对象不同,“质”用来买卖牛、马、奴隶等有生命的物品,“剂”用来买卖兵器、车辇、珍异物品等没有生命的物品。 3、书契:广义书契指一般文字或文书,狭义书契专指契约。 狭义书契又分广义和狭义。广义泛指一般的契约文书凭证,狭义特指不付利息的赊贷契约文书。 一般来讲,书契特指不发生孳息利率的赊贷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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