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传达学习上级一系列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1年任务。动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科学执法、全面履职,全力开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新局面,努力巩固
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好形势,进一步推进全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代表局党组,主要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第二个阶段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部署,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全年共监察各类矿井807矿次,监察覆盖率349%;制作笔录性文书1064份,决定性文书1024份;停头、停面120个;行政罚款714万元,较好履行了煤矿安全监察职责,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形势的平稳发展。全年全省煤矿共生产原煤1.5亿吨,发生死亡事故8起、死亡11人,其中原煤事故7起、死亡9人,比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降低50%,百万吨死亡率0.06,连续3年保持在0.1以下,连续43个月杜绝了3人以上较大事故,连续6年位居全国前列,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回顾2010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周密组织,推进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主动、迅速及时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我们的一贯作风,也是抓好工作的宝贵经验。LOcaLhOsT年初,及时召开内部工作会,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超前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下发以后,我们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煤炭工作会议精神,两次召开各分局局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广泛座谈讨论、反复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年”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梳理了6个方面42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国务院23号文和省政府77号文下发以后,我们又率先制定出台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分4个方面、35个小项,对相关工作进行分类梳理,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以两个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该《实施意见》得到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充分认可,并向全国煤监系统转发。在抓好自身工作落实的同时,注重发挥政策宣传和严格执法的双重作用,积极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协同行动,促进和保障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创新监察,不断提升工作绩效。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始终把创新监察、科学执法作为工作源动力,面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形势,主动求变、大胆探索,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在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的依法行政会议上,我们作了典型发言,受到总局领导和与会者的充分肯定。鲁东分局在辖区发生重大侥幸突水事故后,及时下达加强安全管理建议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坚决关闭了23处非煤矿山,彻底解决了这一长期影响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鲁中分局积极探索对地方监管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率先制定出台了含30条评议标准的《实施细则》,对辖区5家县级监管部门集中开展综合评议,促进了监管职责的有效履行。鲁西分局根据辖区煤矿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类监察方式,经常开展“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地点”的夜间监察、突击监察和“用脑、借智”的专家监察,提高了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鲁南分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辖区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保障自我认定活动”,进一步查清煤矿企业安全底数,为实施重点防控提供了可靠依据。机关各处室加强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在“两会”期间,组成四个督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坚持“安全措施不制定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治理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对“重点地区、重点专业、重点矿井”实施重点督查。共监察矿井50多处,查处问题200多条,提出合理化建议30余条,得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的普遍好评,有力促进了“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关口前移,加大对重点专业的监控力度。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三个重点专业,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瓦斯治理方面,组织两个专家组,对全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以及存在高瓦斯区、瓦斯异常区的21处矿井进行了专家会诊。组织四个分局围绕“瓦斯先抽后采和抽采达标、《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通风系统可靠性、瓦斯隐患的排查治理”等内容开展了交叉监察,共检查矿井16处,查处问题137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6份。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制定下发了《冲击地压重点监察意见(试
行)》,明确了“预测预报--落实防冲措施--防冲效果检验—防冲工作小结”的防冲监察要点,建立了由1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在防治水方面,在雨季到来之前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提前确定了15处防治水重点监控矿井和80处大雨停产撤人矿井,并制定了针对性防控措施。聘请专家教授对《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集
中宣贯。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大雨停产撤人十项规定和调度值班人员紧急情况十项权力。大力推广先进的通讯报警装置,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在3分钟内通知到井下所有地点。及时启动预警信息平台,共发送灾害性天气信息1万多条,停产撤人131矿次,撤出人员1.8万人次,保障了矿井安全度汛。
(四)严格把关,着力夯实安全基础。一是严把安全程度评估关。重新对评估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了a级矿井标准。坚持“谁评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确保评估质量。全年共评估矿井213处,其中a级矿井128处,b级矿井81处,c级矿井3处,d级矿井1处。到目前,全省共有3a矿井21处,4a矿井19处,5a矿井1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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