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朗诵艺术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体的名称:市朗诵艺术协会(英文名称:ingtaielocnteartinstitute,以下简称“朗诵协会”)第二条朗诵协会的性质:由朗诵工作者、爱好者及单位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地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朗诵协会的主题口号:以我之声,传递文明。
第四条朗诵协会的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诵读经典,传承文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奉献高尚精神食粮,提升大众文化品位;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倡导文明、高雅的大众文化生活,努力创造市朗诵艺术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朗诵会,通过诵读中华经典诗文以及中外优秀文学作品,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歌颂人间真善美,加强语言文化交流,实现实践与学术相结合,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与全国各地朗诵艺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倡导个性与共性辨证、高雅与亲切和谐的艺术美学,不断推出内容健康、格调清新,又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诗文朗诵作品。紧跟现代社会文化风尚发展方向,在创作与欣赏之间建立一个新平台,推广普通话,传播朗诵艺术,丰富大众文化生活,提升大众文化品位。
第五条朗诵协会的工作方针:
以活动求生存,以交流求凝聚;以宣传求发展,以专业求进步。
第六条朗诵协会的工作目标:
以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发掘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开展文学艺术理论和学术研究与创作。loCALHost大力推广普通话,弘扬朗诵艺术和时代精神,努力提升协会成员朗诵艺术的专业水准,发挥社团优势,培养和发现朗诵人才,为语言文化的繁荣与进步积极贡献力量。
以朗诵会、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语言技巧培训、商务礼仪培训、舞台形象指导等为主要活动方式,开展朗诵艺术、演讲艺术、交际与口才艺术等有关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社会公德为己任,尽社团的力量关注民生、关爱社会与环境,为传播和谐文化、构建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的盖有朗诵协会印章的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朗诵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朗诵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朗诵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朗诵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朗诵协会章程;(二)执行朗诵协会的决议;(三)维护朗诵协会合法权益;(四)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朗诵协会,并立即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立即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朗诵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倘若出现重要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或半数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
第二十七条朗诵协会主席、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满后,除主席、秘书长严重违反本章程、本会会约会规的规定,不适于担任上述职位,或是理事会认为有必要重新选举,否则可以连任,但最多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朗诵协会主席为朗诵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其它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朗诵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朗诵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朗诵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应书面委托其他副主席或秘书长代为行使职权,倘若主席因病故、服刑或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由其他副主席或秘书长代为行使其职权,直至任期届满。
第三十条朗诵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