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地考查,将我区拟新成立的5个社区(上渡街道江南社区、东升街道东辉社区、建新镇观江社区、梅洲社区、金霞社区)基本情况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区政府审批,为新建小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社区归属问题打好基础。
6、我区作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受到了省市民政领导的特别关注,尤其是**镇农村社区建设“七个一”工程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区财政已按每个试点村3万元的标准向全区10个试点村(**镇5个村,其他镇各1个)下拨了农村社区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软硬件设施建设。**镇5个试点村“社区服务中心”已正式挂牌。
(三)切实抓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是全省换届选举年,我区102个村委会和69个社区居委会将进行换届选举,10个改制村中的7个改制村(建新镇的莫朱、塘下、浦上、后巷、翁排和金山街道的后曹、燎原)也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区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1、2009年4月27日召开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区委张为民副书记在会上作了动员部署,区委组织部黄翔副部长、区民政局黄达锋局长分别就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了专题业务培训。
2、2009年5月5日、5月25日召开两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议定根据直选10%,户选20%的比例,全区进行换届选举的69个社区中7个社区进行直选,14个社区进行户选;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原则上不分设,实行一肩挑;按编制设置社区居委会的职位;按社区干部原则上50岁退休的规定,结合社保金领取年限,明确社区居委会干部的任职年龄。
3、根据省、市“村居换届选举必须在10底前完成”的要求,目前我区各村(居)正在按照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部署开展村财审计、村居干部民主评议、宣传发动、选举骨干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拟于200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村上述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7月份进入选举实施阶段,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的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四)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抚恤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金。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标准,2009年1-6月共发放抚恤、定补经费154万元。
2、进一步提高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政策落实水平。我区现有393位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享受“三重”医疗补助。2009年上半年共发放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7.5万元。
3、为“五老”人员送温暖,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提高“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2009年上半年共发放定补款9万元。春节前夕走访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8000元。
4、做好优抚对象、“五老”人员临时困难补助工作,2009年上半年共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费1.5万元。
5、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做好2008年冬季退伍士兵接收工作,共安置退伍军人176人。
6、积极开展双拥支前工作。春节前夕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活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07户,发放慰问金3.07万元;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召开2009年军政迎春座谈会,共安排慰问经费2.5万元。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支持部队军事演习和野营训练。
7、认真落实军队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政治、生活、医疗等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无军籍职工省、市补贴。
8、认真完成残疾军人换证补证、调整等级、新评补评等呈报工作。落实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保待遇问题。
9、继续做好1954年10月1日以后入伍的各类参战退役人员审核上报工作,现我区已有281位退役人员领取到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他们当中未享受城镇职工医保的参战退役人员已全部列入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
10、解决我区1953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问题。
(四)加强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1、加强婚姻登记“窗口”建设,进一步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截止2009年5月31日,我局共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1964对,补办结婚证205对,补办离婚证12对,国内公民离婚登记364对,出具未婚登记记录证明446份。辖区内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认真按照《收养法》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2008年1-5月共办理收养登记6件,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加强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00家,社团32家。2009年1-6月新批准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8家,社团1家。我局在做好民间组织登记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督管理职能,通过年度检查督促其规范内部管理,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诚信与廉洁自律,增强活力,健康发展。
3、加强殡葬管理。清明节前后积极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骨灰撒海及树葬活动,全区火化率达100%。
4、积极开展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做好新旧门牌号码审核证明工作。
5、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工作,及时完成毗邻县(区)界线被毁、移位等界桩补设和行政区划资料上报工作。
6、做好我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预计年底可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7、认真完成我区行政区划资料上报工作。
8、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009年上半年已救助2名流浪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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