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2011年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新方式、新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
(五)深化体制改革,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积极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市城管局管理职能由单纯的城市管理调整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范围由城区扩大到城乡,增加了对区县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考核职能;各区县城管部门对照市局职能变化,调整充实了机构和人员编制,完善了经费保障机制。针对以往市、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实施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从2010年8月起,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方针,将市城管局承担的部分事权下放江阳区、龙马潭区,进一步确立了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理顺了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了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配合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
(六)狠抓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2008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五乱”治理、城乡风貌塑造、示范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实施百条街巷改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病媒生物防制、煤改气和煤油烟专项整治以及公厕升级改造等特色工程,“五乱”治理成效不断巩固,风貌塑造特色日益凸现。我市治理工作多次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肯定。在2011年6月14日召开的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城镇村庄2010年度命名大会上,我市被授予“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合江县和江阳区泰安镇、纳溪区龙车镇、合江县佛荫镇、古蔺县箭竹乡4个乡镇,以及江阳区华阳街道白湾村等45个村庄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localhOsT
二、未来五年
四、2011年
一是持续深入治理“五乱”。在推进“五乱”治理中,我们坚持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坚持全域覆盖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相继开展了“治理不断档、持续治五乱”专项行动、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滨江路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规范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拆除违章搭建,清理和规范修(洗)车场点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站,切实推进了治理工作向基层、向村庄、向盲点死角延伸。
二是深化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按照“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从实际出发”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既讲原则、又讲方法,既全面推开、又突出重点,既注重实效、又量力而行,积极稳妥推进全市风貌塑造工作。今年以来,我市结合园区建设、旅游开发、新农村成片推进建设等工作,共投入资金1.3亿元,全市城市、县城、乡镇主要街道风貌塑造覆盖率进一步扩大,背街小巷、城效结合部、“城中村”、部分边远乡镇和村庄等薄弱环节容貌得到有效治理,纳溪、古蔺、叙永主要公路沿线风貌塑造基本完成。
三是强化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首先,抓紧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截至第三季度,全市共投入2.91亿元(其中财政投入2.47亿元,社会筹资0.41亿元,村民缴纳0.03亿元),建成垃圾处理场6个、区域共享垃圾填埋场71个,建设村镇垃圾回收站点294个,1382个行政村建有村级垃圾收集点、占总数的92%,838个村建有村堆肥处理点、占总数的85%,配备农村垃圾转运车辆1495辆(台);98.9%的行政村配备保洁员,村级保洁员总数9458人。其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城区垃圾分类收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启动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第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纳入2011年度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作为示范工程建设考核评定的刚性要求,严格实施考核。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