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廉租住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县积极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项目建设,现就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廉租房建设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我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情况,我县于2008年3月制定出台了《**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试行办法》,并启动廉租住房工程建设。
2008年7月,我县启动了首批40套24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工程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工程概算总投资240万元(含给、排水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补贴500元/㎡,其余为县级自筹。由于工程建设期间正逢北京举办奥运会,加之降雨多,石料供应不足,导致2008年首批廉租住房建设进度滞后,工程现已完成投资230万元,已拨付施工单位200万元,目前形象进度两幢均为室内装修。该工程预计2009年六月底竣工。
2009年,我县新增廉租住房180套,9000㎡(其中包含2008年四季度指标20套1000㎡)。建设总投资1260.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450万元(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其中50万元为2008年四季度项目资金),地方配套810万元。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2009年廉租住房指标建设任务我县采取由县属单位及各乡(镇)新建、改建的方式建设。lOcALHOst具体建设任务为:**县城新建30套1480㎡(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建设局);勐马镇政府新建24套1250㎡;富岩乡政府改建25套1250㎡;景信乡政府新建8套400㎡,改建25套1250㎡;公信乡改建26套870㎡;教育系统新建50套2500㎡。
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单位计划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征地、图纸设计、招投标工作。项目资金管理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规定,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做到专户存储,分帐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二、垃圾处理场及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情况
(一)垃圾处理场项目实施情况
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位于县城以南3公里勐梭后山,占地面积104亩,实施单位是**县诚净环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