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重庆市首届“十佳法官”、*党员刘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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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就要起来活动一下颈部。 有人说:以‘病人’之心,度‘好人’之疾。刘忠华用所办案获得的奖金给全庭的同事们每人买了“意外伤害险”。他说,只要同志们干得舒心,我这当庭长的就放心、省心! 在法庭上,他捍卫着法律的尊严,恪尽职守,秉公而断。在法庭外,他又做着许多贡献,平凡中见证着高尚。2003年6月30日,民一庭受理一桩妻子状告男方的扶养案:一对再婚老年夫妻,女方状告男方生活作风不检点,不给生活费,男方收到传票后,反诉原告,要求离婚以免除扶养责任。 案件审理中,老太太突然服药,男方则趁机走掉。审判员打电话向刘忠华汇报。刘忠华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将老太太送到医院抢救。洗胃时,老太太不配合,打电话找男方,男方不理;通知其儿子,儿子认为应由老头管。怎么办?刘忠华找到男方单位领导做起调解工作。那一天,他们一直忙到深夜。不仅没吃饭,还为老太太垫付了一切费用。第二天,老太太脱离危险后,他和同事又专程送她回家,并找到居委会,委托关照好老太太。 这就是刘忠华三个“到家”的片断…… 他正是这样,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着“司法为民就是在最实在的地方做最实在的事”的铿锵誓言!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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