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这次经济普查,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要讲清楚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要求和时间,尤其要讲清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是严格保密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纳税征管的依据和其它处罚的依据,打消普查对象的后顾之忧,使所有普查对象都能按规定自觉接受调查;要讲清楚经济普查法律法规,特别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积极支持普查工作、认真填报普查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对不配合、不接待、不及时和不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典型要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抓好普查队伍组建,认真搞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这次经济普查内容复杂,业务技术要求严格,对选调人员的素质要求比以往任何一次普查都要高。全县需要选配约500 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承担这项工作的同志,既要对当地的情况非常熟悉,又要掌握经济普查的相关业务技能。各地要按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的有关规定条件,认真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工作,一定要选择一批素质高、有业务基础、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普查的骨干队伍。乡镇、村(居)委会和规模企业处于这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最前沿,是普查工作的基层组织和中坚力量,必须抓紧把机构组建好、人员抽调好。为提高普查人员的素质,掌握普查业务,适应普查的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组织好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普查业务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培训,让每一个普查人员都能熟悉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和技能,胜任普查工作。
第三,努力搞好经费保障,为普查工作提供物质基础。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04]29号)要求,尽快核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努力挤出资金,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要克服困难,切实安排好必需经费。县乡普查机构,也要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大力进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真实反映二、三产业情况的资料。能否获取真实可靠的普查资料,准确反映全县二、三产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判断这次普查工作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准。求真务实,质量第一,应该成为这次普查的指导思想。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普查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步骤、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或差错,都将对普查数据质量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环环把关,层层设防,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做到万无一失。
县、乡普查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经济普查方案和省、市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要求,在普查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在方案设计、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真”和“准”字上下功夫。一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每一位普查人员要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质量,真正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二要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对普查各重要环节,要有质量标准,有操作程序,有操作规范,有检查审核验收。特别是对清查和登记阶段获取的普查数据要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多种手段认真审核,层层把关,力争把数据差错消灭在基层。同时,要对普查数据进行科学的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返工补课。三要制定切实可行预案。针对普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制定预案。关注普查过程,更要关注普查结果。我们必须强化质量意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对普查中的问题,尤其是数据衔接问题要提前做好预案,切不可掉以轻心,不能因工作不深,造成数据不能衔接。若因工作不力,造成普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不能有效衔接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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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济普查旨在摸清国情家底,服务决策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从普查开始,就积极准备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研究,针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关注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研究课题,动员和整合多方面的研究力量,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有效开发,建立科学适用的数据库系统,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做好普查基础服务性工作,不能把普查资料束之高阁。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关心普查工作,亲自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经常听取普查工作汇报,经常检查督促,切实解决普查中碰到的各种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普查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失职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牢记使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县普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普查工作高效运转。宣传部门要密切协同普查办公室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的策划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普查所必须的经费。编制、民政、工商、交通、公安、交警、农机、房产、商务等部门,要对自己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别是工商、税务、编制、民政等部门要做好个体经营户、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人配合普查的工作,认真及时填报经济普查摸底登记表。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统计是党和政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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