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高度,看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必要性。应该看到,自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以来,我们的国税工作在全体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开展思想作风整顿、“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税收与服务同行”百日竞赛等一系列活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树立了崭新的国税形象,也赢得了属于全市国税干部的光荣与骄傲,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在国税事业发展的前进道路上,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还存在着制约国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瓶颈”,还存在着不少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有些单位和部门还不能完全做到以“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开展国税工作,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强,干部的整体素质不高,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服务意识不够牢固,团队的整体效能还未能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思想不够解放,开拓进取精神不强的现象;在学风上还存在学习不能持之以恒,不求甚解,知识面狭窄的现象;在生活作风上存在着少数国税干部对己要求不严,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的现象;在工作作风方面,有“浮”、“散”、“阻”等现象;在领导作风上存在着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指导性、针对性不强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阻碍国税事业和经济发展的“桎梏”,必须切实加以解决。我们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当前全市国税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国税工作的高要求和国税干部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好这一对矛盾,成为我们国税事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而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正是解决这一主要矛盾的一把“金钥匙”,也是在国税工作中开拓创新的有益尝试。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正是解决作风建设问题、效能问题的治本措施。这就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对待取得的成绩,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正确分析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看不到国税工作已经取得的成绩,就会看不到我们国税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就会丧失我们继续努力奋斗的信心和动力,就会自甘落后、妄自菲薄,就会被时代所淘汰。同样,看不到国税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就会自我陶醉、盲目乐观,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使国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发生质的变化,就会使我们的国税工作迷失方向、误入岐途。正确的方法是,本着一分为二、实事求是的精神,用辩证的、发展的观点,不能因“主流”而忽视支流,因成就而忽视问题,因过去的辉煌而小视未来的艰险。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国税工作能够与时俱进,才能使我们的国税工作能够协调发展,才能使我们的国税工作朝气蓬勃、永葆活力。而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恰恰是国税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个转折点。
4、从加强国税系统勤政廉政建设的高度,看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现实性。为什么要在今年的国税工作中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所谓效能,即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所起的作用,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具体来讲,就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管理活动。效能建设不同于勤政建设。勤政是一种基本要求,而效能是一种追求的目标,效能包含着勤政。效能建设不同于廉政建设。廉政建设要解决的是“权”和“利”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制约权力被滥用,效能建设要解决的是责任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制约官僚主义和违反职责的行为。效能建设不同于效能监察。效能监察是外制力,其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主要是内制力的作用,其主体是各级机关自身,效能监察是效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说,一个不讲效能的执法机关是不称职的机关,而且不讲效能的执法本身就不符合法治的基本要求。因此,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核心是通过充分调动国税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国税干部为国税事业增光添彩的工作热情,从而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国税系统的勤政廉政建设。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扎实实地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
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关系到全年国税工作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关系到全年国税工作能否实现新的跨越,关系到依法治税、以人为本“两大工程”能否顺利实施。为此,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以此推动全市国税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在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中,要围绕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全市国税系统2002年度工作部署,以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为有效载体,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构筑考核激励体系,确保政令畅通,政务提速,作风转变,达到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业绩争创一流的目的,确保依法治税、以人为本“两大工程”的顺利实施,从而把全市国税系统的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地方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一流的国税服务环境。
(二)、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
“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全面实施依法治税、以人为本“两大工程”的有效载体,也是全面推进今年全市国税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内在要求。应围绕以下总体目标,以此衡量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否取得明显实效:
——出色完成全年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对上级重大工作部署能够不折不扣的抓落实,并取得了一流业绩,在省、市国税工作中名列前茅。
——服务经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满意度高。在“投资者满意在盐城”活动中有所建树,能够积极履行国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各项承诺,服务工作实现“零投诉”,使税收服务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继续保持全市国税系统“江苏省文明行业”的荣誉,以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为总揽,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使“盐城国税”成为在精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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