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将不该管的放掉,将应该管的管到位,切实优化发展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着力把抓好乡镇政务公开的巩固和深化,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全面落实;要抓好市县两级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机关各部门要抓好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有关主管部门要抓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要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事项,把掌握人财物的权力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服务行业和办事的窗口,把群众最为关心、最想了解的规划、拆迁、社保、增收等问题和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学校招生、公务员录用、公用事业收费、价格调整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应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做到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普遍推行政务公开栏、政务发布会、听证论证会、通报质询会、办事指南等形式。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市级机关要结合行政机关搬迁,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要量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考核标准,确保监督检查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五)加强行政监督。少数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措施不够到位有很大关系。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必须抓住监督这个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前不久,党中央先后颁布了《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内监督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昨天下午,省委又召开了全省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电视电话会议,紧接着市委又作了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市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坚决同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要加强层级监督。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各种督促检查工作。要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力,使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的工作;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六)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我市社会稳定的形势总体是好的,但由于当前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各种矛盾比较集中,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各级领导一定要十分重视并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站在讲*的高度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努力把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好。一是认识要统一到位。2月19日至3月14日省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信访驻京工作组接待个访16批31人次,信访驻宁工作组接待集访7批86人次、个访21批34人次。对这些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信访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既要看到出现这些问题是发展过程中由于结构调整、利益调整带来的问题,同时也要看到这些问题的出现也是与我们工作的好坏、水平高低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问题能不能解决好,对发展至关重要,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各级政府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把信访工作作为一般工作,不能用“推、拖、让”的办法来对待,而要更多地靠改进作风、做好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把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解决好,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二是责任要明确到位。要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等主观原因而发生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或由于工作拖拉、贻误时机致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措施要落实到位。要完善政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在政策制订时一定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严格的程序,做到慎而又慎,万万不可粗枝大叶。要抓早、抓小,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处理工作,把好处理初信初访的第一道关,千万不能一转了之,不问结果。初信初访往往是集访的苗头,处理好了,可以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群众集访。特别对群众联名信反映的群体性问题要限时妥善处置。要抓快、抓实,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众集访的苗头性信息,把工作做在前面,快速反应和介入,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对需要研究的新问题要抓紧制定措施,不可久拖不决;对群众思想认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和理顺情绪的工作,不可使矛盾扩大和激化;对上访中个别人违法寻衅闹事的,要依法予以处理,不可姑息纵容。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主动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访渠道,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七)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是从严治政、端正政风的有效手段。国务院、省政府已经把纠正和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今年廉政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既要坚决又要稳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提高办案水平,保证案件查处依纪依法进行。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各级监察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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