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可放在区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并继续实行工资高一级政策。对农业第一线农技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津贴等实行倾斜。第三,要加大乡土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改善农村人才结构。进一步实施以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区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大力开发乡土人才,深入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二)以加快发展为动力,进一步深化各项人事改革。
一是突出抓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改革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在全区事业单位基本推行聘用制的基础上,把用人制度改革的重点转到加强聘后管理,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上来。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要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对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对管理人
员,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对公勤人员,推行技术工人单位聘任制,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制度。
二是突出抓好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机制。对于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实行有控制的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形式,搞活津贴分配,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对于财政定额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可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各类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对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可实施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搞活内部分配,按市场经济规律决定分配水平;对于承担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和代收基金、规费的事业单位,可实行年度责任制考核,通过严格的岗位责任考核兑现工资。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形式,试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岗位工资、岗位结构工资、项目工资、课题工资、年薪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工资管理制度,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三是突出抓好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价机制,探索并稳妥地推行职称评定与专业技职务聘任相分离的双轨制度,使职称工作向评价社会化、用人聘约化、管理体制化的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以结构比例控制替代岗位数额控制;进一步完善评审、考试、考核相结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评价办法,建立科学的人才测评机制;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工作,逐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积极推行岗位管理和聘约管理;提高评聘工作充分体现工作业绩与创新能力优先的原则,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大力选拔。
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要坚持和完善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制度,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都要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要坚持和完善正常的国家公务员更新交替机制。规范公务员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鉴别能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织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继续坚持考核结果优秀公示制度,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把考
核结果作为实行奖惩升降的依据。要继续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结合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认真探索新特色、新做法,使这一活动常抓常新。
五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巩固改革成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继续严格控制增加编制、扩大编制、提高机构规格和超编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特别是要从严控制需财政供养的机构和人员。要继续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宏观控制,探索总量调控、分类指导的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改进人事计划管理工作,发挥增人计划、工资基金管理等手段的作用,使人员、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相协调。扩大人事计划统计范围,加强统计分析与利用,充分发挥其在人事决策、咨询、开发等方面的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事综合管理的监督、协调作用,研究制定全区人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区人事综合管理行为。
(三)以维护稳定为前提,重视做好热点、难点工作。
一是重视做好退干和军转工作。保证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个单位,都要主动关心退休干部的晚年生活,保证他们的工资发放,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可能多组织一些健康的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要重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既要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又要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维护大局。要继续重视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在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的同时,对指令性计划安置,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都要积极接纳。
二是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进一步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党政机关可通过面试和考核的办法接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凡按政策规定落实用人单位的都应予以接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均实行人事代理,档案转区人才交流中心。要加快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在全社会倡导并确立“通过参加各种方式的劳动,取得一定合法收入即为就业”的新型观念,建立“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毕业生考试就业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中心信息网络作用,建立交流供需信息,提供政策、业务指导。继续选拔部分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一次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工作。探索建立与财政体制配套的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工资体制。要认真做好省标转国标的切档转换工作,确保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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