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今天我再强调一下,所有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必须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新民居建设设计必须聘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争取5月底前,各示范村完成各项前期工作,6月份开工建设。
二是抓土地运作。从调查摸底的情况来看,我市多数示范村空心现象比较严重,占地面积比较大,通过新民居建设,平均每个村庄可以整理节约上百亩土地,甚至更多。这些土地既可以复耕,也可以用于上项目,搞建设,还可以扣大棚,搞养殖,发展家庭副业和农业产业化。土地运作好了,农民群众通过新民居建设,不仅可以大大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而且可以获得巨大的土地收益,用于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可以说是一举两得。这是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新民居建设的重要抓手。国土、农业、财政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既要解决好新民居建设用地问题,又要帮助农民把节约的土地变成实实在在的效益。今年,全省安排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12000亩,在建设中确需周转土地的,市县国土部门要根据省相关政策主动帮助示范村解决。
三是抓建设质量。目前,我市有36个示范村正在施工建设,这些示范村庄工作主动,积极性高,值得大家学习。前一阶段市新民办组织人员对每个开工村庄进行了现场督导,从督导情况来看,多数示范村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技术要求和规范来做,但也有个别村庄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建设施工手续不完备,质监安监措施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对这个问题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保持清醒头脑。因为修房建屋是老百姓花十几年甚至半生积蓄来做的一件大事,所以说,质量安全绝对不能出问题,这是关系老百姓生命的大事。如果由于我们把关不严,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出了问题,我们就是罪人。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同时也是感情和责任问题。推进新民居建设不仅要快,更要好。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负责,切实加强工程施工监管,责任到人。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小组经常到现场巡回指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工程按照村庄规划要求和新民居建设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建设,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
四是抓建设资金。按省要求,示范村建设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新民居建设改造,二是示范村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民居建设改造资金以村民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市金融办要尽快协调农村金融机构制定具体的办法,给予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是示范村工作的关键所在,是撬动新民居建设的支点,要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村集体完善村公共基础设施,创建美好的居住环境。“栽下梧桐树,不愁凤凰来”,只要新区、新村环境创造好了,村民自会按要求争相来建来改。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村庄规划对每个示范村所需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进行具体测算,可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拿一点,村民集一点,企业和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等措施进行解决。
五是抓优惠政策。目前各条线上涉农优惠政策和资金不少,有道路、沼气、“三化”、饮水、教育、卫生、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等等,按照省委要求,这些项目资金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示范村倾斜投放,缺什么补什么,激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新民居建设。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一项一项地具体研究,尽快制定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新民居建设涉及农业、建设、交通、发改、财政、文化、教育、卫生、商业等方方面面。必须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动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齐心合力、共同推进。市县新民居建设办公室是新民居建设的综合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牵头督导作用,积极主动地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新民居建设的各项工作,督导各示范村按要求按进度推进新民居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新民居建设办公室,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为新民居建设献计出力。同时要建立领导包村和市县部门单位与示范村“一对一”结对帮建制度,举全市之力,共建美好家园。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全市新民居建设早日取得成效
(一)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为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新民居建设指挥部,我任指挥长,张平、占银、**三位同志任副指挥长,市直21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市新民居建设改造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田留双同志担任,人员从市建设局、市委农工委(农办)、市文明办等单位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目前办公室各项工作已经正常运转。各县(市、区)作为新民居建设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但从督导的情况来看,有些县(市、区)委、政府重视不够,将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在建设局某个科室,人员不是专职的,没有专门的办公室,没按要求建立督导台帐,制定工作方案,工作仅仅停留在上传下达层面。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没有按省市要求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要账,工作措施不明确、不得力,没有很好的发挥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我提三点要求。一是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尽快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党委政府一名县级领导具体负责新民居建设工作,必须有专门的新民居建设办公室、有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议事制度,保障正常办公经费,形成市县统一、上下对口、责任明确、督导有力的全市新民居建设组织领导体制。二是建立推进新民居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新民居建设指挥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新民居建设的有关事项和重要问题。三是落实责任制。市指挥部对21个成员单位进行了责任分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支持新民居建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各县(市、区)也要搞好部门责任分解。
(二)加强调度督导,严格工作考核。要强化督导,建立三项工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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