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的方法、手段和经验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适应能力迫切地需要再提高。
二、“十二五”民政事业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转轨、体制转换、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转方式、富百姓、建强省的攻坚时期。这一时期,“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各级民政部门肩负的责任将更加重大。
全省民政事业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民政部《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陕西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切实履行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大社会服务投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发展,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为此要:
——突出“四个重点”问题,推动民政事业整体发展:突出扩大内需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大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突出解决就业和减灾救灾救助,促进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就业,加强减灾救灾工作,实现社会救助的精确管理;突出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发挥好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发挥好城乡自治组织的依托作用,发挥好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突出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划工作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促进不同区域的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高“七个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民政:完善受灾群众保障的应急服务;规范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健全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群体的福利服务;强化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服务;推进全体居民共享的社区服务;发展为家庭事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加强适应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
——加快“四个体系”建设,改善社会服务基础条件:大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一批省、市、县、乡四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适应不同老年群体、服务功能齐全的养老机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以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以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和殡仪服务等社会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2011年全省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2011年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民政系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为目标,创造性地落实好《2011年民政
2、认真抓好以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主要任务的基层组织建设。明年的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省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大工作指导力度,采取有关部门“联市抓县”的办法,指导、组织、实施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各种方式,灵活多样、广泛深入地宣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3、要突出精细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民政服务设施增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工作精细化,才能服务人性化,真正满足群众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在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强化规范管理,取得了显着效果,但仍然存在工作粗枝大叶,不扎实、不细致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加强精细管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是要摸清工作底数,在统计、管理、上报各类数据时,必须做到情况清楚明了,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民政干部尤其是我们民政局长,都应该主动熟悉业务,靠前落实工作,对服务的民政对象、出台的政策规定、管理的资金项目做到“一口清”。二是要严格办事规程,在低保对象确定、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救助项目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程序办事,做到不变通、不违规,增强规范性,杜绝随意性。三是要抓好项目管理,通过全面提升项目规划水平,严格规范项目报批程序,加大项目督查验收力度,落实违规项目惩处措施,确保各类民政项目规范运作、资金安全、质量可靠。四是提高服务水平,要采取设施分类、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等措施,提高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4、要夯实各级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民政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在其中负有不同的职责,只有我们各级民政部门理清责任,分级负担,才能避免在落实工作中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等问题。省厅主要是发挥好宏观指导的作用,重点做好民政发展规划,开展好政策理论研究,制定好政策法规措施,推广经验典型,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统筹好各类民政项目的准确评估和资金的科学分配,解决好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市局主要应发挥好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承接并指导协调好各类项目和资金的高效运转,重点在督导工作落实、培养树立典型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县级民政部门身处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任务具体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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