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日常化管理,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齐心协力抓好这项工作。最近,省纪委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各地要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市、县两级要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加大实施力度,扩大述廉范围,重点加强对热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使这项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要规范述廉内容,防止以述职代替述廉;加大质询力度,提高质询质量,增强质询的有效性;扩大测评范围,今后要吸收干部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测评,以提高测评结果的真实性;抓好整改落实,督促述廉对象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及时充实更新考试内容,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纳入考试范围;紧密结合拟任岗位实际进行命题,切实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将省管拟任副厅级干部、垂直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纳入考试对象范畴,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这项制度针对政府采购存在的运行不透明、效率低下,容易导致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的问题,使同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和专家在网上对接,实现阳光采购,促进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推行这项制度,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有序、诚实信用、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采购范围和方法程序,从省级到市、县,分步分级实施,今年年底前在省级单位推行,明年年底前全面推开。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尽快制定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级政府、各采购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贯彻执行不力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保证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这项制度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复杂、同质不同价、质量难以监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采取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管理办法,面向全国公开网上招标。目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监督办法(试行)》。推行这项制度,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协调和指导:卫生、工商、药监、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通力协作配合,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年底前实现覆盖全省的目标。二要加强全程监管。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过程监督,对外要及时了解掌握中标企业、药品品规、配送区域等事项变更情况,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对内要建立情况通报、报告和督察制度,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三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公布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企业、配送企业评价退出机制以及药品统一配送考核评估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这项制度针对基层信访举报量大,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在不改变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同一县(市、区)内的乡镇纪委统筹划分为若干办案协作区,统一指挥调度办案力量,突破重大复杂案件。各级要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一要整合办案资源。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划分协作区域。建立办案
(一)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总体要求
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重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必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必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六个必须”为指导,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注重发挥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关键作用,注重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推动作用,注重发挥纠风工作的整治作用,注重发挥惩治的惩戒作用和治本功能,注重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注重发挥自身建设的保障作用,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推进西部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主要任务
结合陕西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坚持服务大局,积极推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创新。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要及时跟进、全程参与。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要完善监督方式,积极推进公共权力监管机制创新。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公共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防治利益冲突制度,形成公共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内部防范和管理。省直各部门、行业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廉政风险防范和岗位廉政教育、岗位廉政承诺作为重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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