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户。继续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推动全市传统农业向效益化农业转化。今年由我局出资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棚花” “棚花百年”以及“麓棠山”商标已成功注册,上半年新注册农产品商标4件,截止目前我市有农产品商标60件。
(五)继续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步伐,推进品牌兴市和商标兴农。深入开展以商标品牌知识“三进”活动为载体的商标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扶持和指导企业推动商标注册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申报工作。重点以食品、化工、机械产业为龙头,带动农产品、特色旅游和服务业商标发展。上半年指导企业新注册10件商标。今年推荐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红”和龙蟒集团公司“蟒”牌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企业已在积极的申报中,今年我市有望再增添一件中国驰名商标,同时今年计划推荐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各2件。目前,我市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11件,xx市知名商标20件。
(六)大力发展“守重” 企业。继续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的宣传、动员、考核、推荐工作,xx市(含以上)级“守重”企业31户已顺利通过年度复查,复查xx市级“守重”企业63户,新增xx市级“守重”企业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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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以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和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为核心,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房地产广告为重点,打击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上半年共监测电视广告32条,对违法广告行为共查处1件。
(八)服务民生,维护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把消费矛盾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引导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消费观,刺激居民增加消费和拉动内需,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2场,直接参与群众人数约3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940份,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达到了“抓住重点时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进行宣传”的目的;通过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公布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提升了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开辟了食品专栏,定期刊播食品安全知识和监测信息等,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强化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我局结合灾后当地实际,坚持“抓住重点行业不松手,兼顾一般行业不放手”的工作思路。在继续加大对食品、建材、农资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商标监管、广告监管、质量抽检、消保维权等职能,加强对一般行业的监管,促进市场秩序规范。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44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192件,一般程序案件52件。
(一)继续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对食品入市、交易、退市实行全程监管,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检查,辖区内2户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分别建立了台账和签定了责任书;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及登记制度;做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上半年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368户。
(二)加强建材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灾后重建质量。一是明确责任,确保每个建材经营户都落实有专人负责监管;二是以钢材、水泥、装饰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等为重点,加强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对无照和经销不合格建材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办此类案件20件,取缔无照经营3户;三是巩固和完善建材经营户台账制度,我市钢材和水泥经营户已全部建立了进销货台账并签定了责任书。
(三)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对流通领域食用油、农资、手机等商品质量监测 112个批次;组织工商所实行食品快速检测食品660个批次共30个品种;查办商品质量类案件11件。
(四)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的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和上级通报排查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共7次;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食用油、农资市场、通迅器材市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以及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共18次。
(五)开展打假保名工作,坚决打击假仿冒的“傍名牌”行为。我局上半年立案查处侵犯“绵竹”、“陇花”、“安利”、“纽崔莱”和“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4件。
(六)开展对投资担保公司的专项清理整顿。我局组织对全市的投资担保公司做了全面清查,对其中6户虚设股东和提交虚假材料的公司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七)着力推进行政调解和指导工作。一是按照 “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行政调解工作方针,把发挥工商职能、业务工作开展与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工作有机结合,主动融入到“大调解” 的工作格局中,切实抓好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一会、三站”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加大消费调解的力度,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活动,将消费纠纷的调解延伸到社区和村社。指派专人负责调解工作的同时制定调解制度对调解流程、调解人员及机构的组成、调解人员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件,调解处理20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12.5万元。二是制定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行政指导贯穿于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中,进一步营造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
(八)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配合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分别对大市场、城西市场、仁泽街临时市场、紫岩市场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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