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鸭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确保我市“119”宣传活动有声有色,达到向社会宣传消防,让消防走向社会的目的。结合xx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切实做好“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以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中心,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15号文件、省政府105号文件和国务院6月27日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以“四进”为中心内容的消防宣传工作,致力于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建设“平安高邮”、创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119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市安监局孙建中局长任组长,公安局季杰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潘明、吴岗、赵从海、陈虎、吴坤。
三、活动时间
2006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2日。
四、活动内容
今年“119”消防宣传活动要坚持“六突出”,即突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国务院15号文件和省政府105号文件的宣贯;突出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攻坚;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违法行为查处;突出民工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突出冬季火灾预防。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宣传日活动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消防站开放、发放“119”主题宣传画、参与消防安全主题演讲比赛、播放消防宣传录像、布置消防宣传展板、组织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展示警营文化建设成果、典型人物事迹宣传等形式深入辖区各类场所、单位,进行生动形象的消防宣传,大造舆论声势,进一步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loCAlHOsT
五、工作要求
1、围绕主题,及早策划部署。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满足社会需要、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宣传效果的活动,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的领导,公安、安监、劳动、教育、新闻、文化、民政、城建等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做好协调配合,落实活动方案,明确各自职责。通过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务院15号文件和省政府105号文件精神的落实。
2、突出重点,营造宣传声势。各单位要以开展“119”消防日主题活动为契机,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消除火灾隐患的舆论导向,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基础上,将消防知识普及向“民工村”、“寺庙”、“建筑工地”延伸。在全社会掀起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高潮。要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通过各种媒体的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全力防控重特大火灾的强劲态势和舆论氛围。
3、注重效果,突出基地作用。“119”消防日前后,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消防的有利时机,主动联系各级各类单位人员前往消防站参观,广泛宣传,发动和教育群众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参与和接受消防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火灾隐患整改,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消防队要进一步扩充消防宣传影视、图片资料,提高讲解员的讲解水平,丰富现场演示内容,完善针对性、知识性强的活动内容和互动性、感染力强的宣传手段。要发挥每一个消防官兵、社区民警、安全员都是消防宣传员的职能,向社会全天候开放所有消防站,热情接待群众参观学习。
4、分工协作,加强相互配合。各部门要按活动的要求,落实宣传经费,细化工作,责任到人。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的配合与协调,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协调的责任,全员动员、全员参与,确保119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5、及时反馈,收集相关信息。11月4日前,各单位要将119期间的活动方案报市消防大队,11月9日下班前要将119宣传日活动的情况报市消防大队。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并注意视频及图片资料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