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的积极性,将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同市上开展的“双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文明工地创建的整体水平。
5、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市范围由建筑施工安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xx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和部门规章,学习《高大模板施工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办法》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为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拟组织对发生过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3)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省建筑劳务队伍综合素质以及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全面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监站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4)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市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发宣传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与其它部门协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追究和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此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处理决定以及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要求。
(2)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3)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全市施工企业诚信平台。
7、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层级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安全监管薄弱县(区)建设局领导和事故频发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建设规模较大或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县(区)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适时组织重点督查,督促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扭转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2)针对当前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存在问题,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验收规程。
(3)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
8、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制建设
(1)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市、县(区)两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各地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救援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2)注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效,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的有效措施。
9、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1)组织开展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观摩、学习,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各地施工安监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全市各级施工安监机构经费、编制等问题。
(2)施工企业必须按照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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