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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降低费用,让广大农民最大限度地受益,确保参合率97%以上。
(二)加强项目工作。全力争取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业务用房项目,在2010年新建30所村卫生室的基础上,再建46所村卫生室。全力争取县、乡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项目。
(三)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卫生执法监督、食品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公共卫生体系,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与健康。
(四)切实抓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点疾病的防治。抓好儿童计划免疫和相关疾病防治,减少疾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五)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实行财务集中核算。
(六)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强现有医疗机构监管,深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深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各项指标;完成卫生部门的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确保卫生队伍的稳定。
(七)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疗设备、高值耗材等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完善“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制”,杜绝医疗乱收费,降低医疗成本,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八)切实抓好爱国卫生工作。抓好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村的创建、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及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巩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改厕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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