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发展,拓展农业的观光休闲功能;另一方面应突出农业的生态环境维护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着力建设环境友好型农业区域。
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努力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各类农业和农民组织在技术传递、信息集合、产业开发、规模经营、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模式。农业产业化经营与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相衔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已形成规模扩大、领域延伸的新格局和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农民参与、中介组织服务的新机制。而且,在“公司+农户”这一产业化经营基本模式的基础上,衍生出“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不同类型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及其变型,出现了产业化经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经济组织相融合的趋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也是现阶段农民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契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未来一个时期将得到较大发展,从而大大提高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
现代公司制企业模式。公司制企业以资本作为运营与分配利润的核心,通过自愿入股的形式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新型的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制企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日益凸显,对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现阶段我国农村还存在数量众多、规模不一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一些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得到了发展,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江苏的华西村、北京的韩村河村等。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强大,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组织基础。
提供组织化的生产服务模式。从上世纪90年代前半期开始,为提高农机使用效率,一些农机专业户通过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等组织化的方式,提供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由于这一模式能有效解决我国农户分散经营与机械化规模生产之间的矛盾,受到广大农户和农机手的普遍欢迎,从而不断发展壮大。这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组织化模式。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既要重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引导、管理和服务。而且,现代农业发展程度越高,要求政府提供的服务范围越广。因此,在现代农业建设中,政府应切实转变职能,由更多地强调管理向更多地提供公共服务转变。
实施规划引导。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确定现代农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在发展目标上,应立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具体任务上,应转变增长方式,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区域定位和农业功能拓展的要求,组织实施粮食、畜牧水产、农垦农机等产业性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情防控、信息服务等服务性设施工程建设,丰富现代农业建设的内容;在工作措施上,应尊重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法规为引导,用现代的理念、手段和经营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加强政策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政策扶持。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通过加强立法、设立农业建设基金等措施,构建现代农业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应完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补贴政策,特别是强化对现代农业发展有直接作用的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技术专项补贴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补偿机制。
提供公共产品。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服务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服务既包括生产资料的配送、良种的提供、良法的传授、病虫害的防控等生产技术性服务,也包括农产品市场物流、商流服务等市场环节服务,同时涵盖农业信息、农机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内容。促进农业服务业发展,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是政府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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