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安全工作制度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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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六、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七、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 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 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 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 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 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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