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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2007年项目开发建设及对上争取资金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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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2007年项目开发建设及对上争取资金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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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单位奖励的标准是:当年向上争取资金额度超过200万元并且达到2004年向上争取资金基数的奖励3000元,与2004年基数相比每增加10个百分点再奖励200元。2004年争取资金额度较小,2005年向上争取资金大幅度增加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为项目开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单位的表彰,由县项目开发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选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牌。 对为项目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的标准是:每引进一个1000万元的项目奖励5000元,以1000万元为基数,每增长100个百分点再奖励5000元。 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程序 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照第五项中四个层次分别评出一定数量的先进单位。同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为项目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遵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由各单位视各自的工作情况进行申报;二是由分管战线的县领导把关;三是项目开发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四是项目开发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拿出奖惩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定。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项目开发建设和对上争取资金的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对县领导项目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任务的考核,主要看分管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把分管部门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考核县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完不成当年项目开发建设任务、达不到上年争取资金总额度并且下降幅度超过10%的一律不得参与先进单位的评选,其主要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项目开发建设先进单位、项目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要进行表彰奖励,项目开发建设先进个人记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开发建设任务完成不好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业绩极差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直至组织调整。 八、考核的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项目开发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xxx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x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xx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委督查室主任和政府督查室主任、县委实绩考核办公室主任担任。 九、本意见由县委项目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全县项目开发建设及对上争取资金考核工作,一律以此意见为准,本意见未尽事宜,由项目开发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商定。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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