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建立以下3项制度。
1、联席支委会制度:区机关党组织和农村、社区、企业党支部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支委会,研究、安排“结对帮扶”的具体活动。
2、定期交流制度。根据双方制定的共建目标,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学习观摩、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以及上党课等活动。
3、活动记录、考核制度。“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工作双方党组织必须有专门记载簿,每次活动都必须有详细、规范的记录。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上级党组织将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党的建设目标考核之中。
六、组织领导
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面上的指导和协调,各党委、工委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具体要求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区各有关党组织要经常进行工作研究和指导,各乡党委、街道党工委要重视、支持“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双方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主抓该项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并各自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活动的安排,为活动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保证。在组织实施“结对帮扶”中,以党员为实施主体,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可以采取一个党员联系帮扶一户或几个党员联系帮扶一户等多种形式;每次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或派党员代表参加。
2、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各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结对共建”、“结对帮扶”活动,并将开展这项活动作为创建“文明机关”、“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进行广泛发动,使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从而自觉响应号召,积极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为我区党的建设献计献策,努力完成结对双方确定的各项任务,使“结对共建”、“结对帮扶”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3、注重实效,不断完善。在“结对共建”、“结对帮扶”活动中要贴近实际,切实可行,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党组织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并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把“结对共建”、“结对帮扶”的实际效果,作为检验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以不断推进“结对共建”、“结对帮扶”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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