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把好关口,严肃谨慎,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各县区应从群众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干部、新闻单位、企业代表和农民中聘请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员。定期听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定期以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监督和评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级各单位的工作实绩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机关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严重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领导。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有具体人员去操作、去落实,切实解决有人办事、而且会办事的问题。
二)加强《条例》学习培训。要把《条例》学习培训作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增强公开意识,自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府信息清理、申请受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执行《条例》能力,提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大面广。特别是硬件设施、软件开发、工作经费等方面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财力,确保必要的投入,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政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日常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级和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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