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中心组学习。
(三)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公司党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中国**党组文[2002]8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四)组织生活制度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公司各级党委委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加强思想交流,密切干群关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六)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要有计划,有目的,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倡导领导干部亲自撰写思想*方面的调研报告。
(七)谈话制度
党委委员按分工和分管基层单位,每年要与每个中层干部谈话一到两次。听取思想反映和对领导的意见建议;谈心交心,沟通思想;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八)总经理接待制度
建立总经理接待制度。听取员工的情况反映,负责做好解答;不能立即做出答复的要做好记录,责成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并做好信息反馈。
(九)培训制度
对政工干部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通过办培训班、研讨班或组织外送培训、考察等形式,对政工干部进行培训。
第四章 企业文化
第二十五条 要坚持将企业文化建设纳入新时期思想*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善于把外部先进的企业文化建设理念与**的企业实际相融合,在总结**发展历史经验中总结文化,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发展文化,在创新企业管理中革新文化。
第二十六条 要善于将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自觉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丰硕成果和时代新意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的理念中,确保企业文化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二十七条 要坚持围绕业务发展中心主线开展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为业务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努力营造环境,凝聚力量,鼓励士气。
第五章 思想*工作队伍
第二十八条 加强和改进公司思想*工作,必须建立一支党性强、业务精、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强的政工干部队伍,设立能够担负起与形势和任务相适应、有效开展工作的政工机构。
第二十九条 政工机构的设置应遵循“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业务发展、有利于思想*工作的原则。党委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实行内部分工,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条 政工人员在岗位级别、奖金等方面与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关心政工人员的成长进步,政工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
第三十二条 重视政工后备干部的培养,有计划地充实政工队伍。
第六章 思想*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三条 逐步建立思想*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并纳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考核体系,实施严格考核与管理,确保思想*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思想*工作奖励办法,对在思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 思想*工作的成效和实绩为考核、任免、奖惩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各子公司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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