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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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第八十四条 当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公司出资或质押公司出资证明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其他股东披露有关信息。 第八章 有关责任 第八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部门应严格遵照本准则的规定,规范经营和管理行为。违反本准则规定的,公司应当及时纠正,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十七条 本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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