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只有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公民来说,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能加以批评、抵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行政。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知法懂法、守法就更为重要和紧迫。只有领导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才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方略。当前要注重抓好“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和“百千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法律环境。此外要加强干部队伍尤其是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只有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才能有保障。
3、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是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因此,立法工作要加强对瞬息万变的新形势、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修订不相适应的法律条款,使各项法律法规既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又有较强的前瞻性。在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既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又多渠道,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尤其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权力机关还应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对备案的法规规章进行审查,加大行政立法的协调力度,防止法规规章“打架”和部门“扯皮”现象的发生。对行政管理中急需的法律法规,权力机关应及时研究制定,以消除管理中的“盲区”,使基层管理人员有法可依,监督主体有章可循。对于新法律的出台,国务院和地方人大、政府要迅速制定配套的、具体的操作办法,并尽量避免法律条文界定模糊,操作性不强,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等问题,给依法行政以准确、权威的依据。
4、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这里所讲的体制,是仅从行政执法角度讲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执法体制存在的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层级职责不清和执法交叉过多等问题。为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应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这种责任制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其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力义务;要从领导机关到基层执法部门、从领导者到一般执法人员,逐步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配套制度,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随着*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条件适当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建立若干支综合行政执法队,此后再考虑建立若干个行政业务审批局和一个综合执法局,进而从根本上将行政的决策与执行、行政审批与管理、行政处罚与执法等等区别开来,分离开来,以完善和规范行政运行机制,建立民主、公正、法治与服务的公共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民主、法治、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目标。
5、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法行政,说到底是要靠人“依”,靠人“行”,亦即要靠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去“依”、去“行”。因此,提高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现。首先,要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第二,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第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职、辞退等具体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改善现有行政执法队伍的结构。
6、强化监督,努力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机制制约,否则会导致滥用。一是要确立人大监督的核心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大监督法规,使监督内容、程度及后果明确清晰,便于操作,有效落实。二是要加大其他外部监督的力度。党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都要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监督,在共同服务于人大监督这个中心的基础上形成监督合力。比如司法机关的的监督,要从体制上解决司法机关的人权、财权、物权受地方行政机关制约问题,使其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行使监督职权,同时应扩大司法审查范围,赋予司法权以法律监督的权威性;放宽行政诉讼的起诉资格,使行政权力受到普遍监督而得到广泛控制;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诉讼和支持诉讼的权力,以追究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国家应尽快制定《新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 以保障舆论机构获取信息、发布信息的权利,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舆论监督成为行政监督一个重要渠道、重要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现有监督网络的应有作用,保障依法行政的切实推行。
参考资料:
1、“十六大报告”辅导材料
2、《行政法学》
3、《社会主义法治论纲》
4、“法制宣传”杂志
5、“人民司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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