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由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行政管理三大部份组成。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做好民政工作,对完善社会组织结构、调整社会关系、缓解社会矛盾、实施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回顾“十五”,展望“十一五”,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民政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富民强县作出民政部门积极的贡献。
一、“十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十五”时期,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进取,关注民生,为民解困,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整体推进,完善制度,社会救助体系有了新的发展。
救灾工作,四年多来战胜了全县大大小小的洪涝、冰雹、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抓好了灾区倒房户的重建工作,累计下拨救灾款609万元,下发棉被4315床、棉衣4600件、蚊帐3250床。2004年还下拨60万元支援农村无房户建房200栋,发放特困户救助证8502个,救助410户1653户,发放救助金70万元。
城市低保工作,低保工作稳步推进,坚持分类施保,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原则,2001—2004年累计保障x户、x人次,共发放低保金x万元。
五保供养工作,全县五保对象x人(集中供养841人,分散供养12804人,幼保640人),敬老院x所(乡镇敬老院x所,县光荣院x所)。费改税后,经争取上级支持,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五保经费实行封闭运行,出台了一部五保供养规范性文件——《xx县五保供养暂行办法》,进一步基本解决了五保老人的生活问题。lOCALHosT
优抚安置工作,我县各类优抚对象x人,常年参军约x人,需安置的退役军人、转业士官约x余人。县建立健全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活动蓬勃开展。义务兵家属、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优待工作依规落实,全县各类固定补助优抚经费按国家政策足额及时发放到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2001—2004年共接收退伍军人、转业士官2073人,应安置的526名对象已有522人得到了妥善安置。
(二)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推进社区建设,是巩固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2002年,全县顺利完成了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目前,第三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全面铺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基层落实,村级财务全面清理、审计和公开,村委会班子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建设有新的发展。2004年3月我县撤消原来的x个居委会,新成立x个社区居委会,并进行了首届选举,形成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
(三)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婚姻、收养登记依法依规。2001—2003年10月全县婚姻登记坚持了乡镇民政所长负责制的集中登记,共办理结婚登记23561对,离婚登记977对,收养登记11例,合格率99.98%;2003年10月1日起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共办理婚姻登记17254对,合格率100%,2004年获省婚姻登记先进单位。
二是殡改力度加大。逐年一至两次全县范围大规模殡改宣传,摧毁了易俗河镇花果山10余处棺材生产销售点,查处20多处非法土葬,2001—2004年共火化遗体1110具,科学文明的殡葬习俗开始形成。
三是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卓见成效。于2003年初结束了历时五年的县界勘定;出版了xx县政区图,结束了有县无图的历史;县城区街道、广场命名方案已审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地名委员会公布。
(四)面临机遇,需求多样,民政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民政经费短缺。由于财政困难,民政经费没有按每年5%的比例递增,县“217”科目抗灾救灾备用金每年20万元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复员军人医疗补助费、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等诸多按政策、法规应拨到位的资金未到位。财政累积欠拨民政经费多达600多万元,致使社会救助体系难以健全和完善,保障范围小、标准低。
二是五保供养标准偏低,分散供养的五保口粮难以到位。费改税以及取消农业税后,五保户口粮无税可抵,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口粮难以到位。
三是退伍安置更难,企业无安置载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饱和,年需安置人员有增无减,加上自谋职业观念淡薄,经济补偿安置缺资金,退伍安置工作面临很大压力。
四是低保工作任务艰巨。水泥厂、瓷厂、航运公司和粮食单位等一批企业单位改制滞后,据初步调查有近3000户1万余名贫困职工和居民急待给予低保保障,按国家政策应保尽保,所需资金数额巨大,无疑给县财政新增困难。
五是按国家政策设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迫在眉睫,苦于无办公场所、办公经费而没有启动。
六是基层民政干部人员配备少,年龄大,文化低,兼职多,异动频繁,制约了民政事业的长足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城乡民政发展,认真践行维护民权,解决民生的民政工作理念,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为我县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目标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全面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兴建集救助站、募办、低保局于一体的民政综合大楼,改变现在救助站无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经费的困窘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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