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
|
|
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使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冲击会场、毁坏选票和票箱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由县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警告;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选举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各地应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于2005年6月30日前报送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一页 [1] [2] [3]
|
|
上一个公文方案: 创建市级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个公文方案: 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安排意见
|
|
|
看了《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网友还看了:
[企划方案]乡管局村落建立帮扶事情方案 [计划方案]财政局2012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活动方案]县财政局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计划方案]县财政局2012年工作思路 [企划方案]邮政局校园销售策划方案 [企划方案]市邮政局校园市场营销策划方案 [合同范本]委托邮政局代办联通电信业务合同范本 [申报材料]财政局党员示范岗申报材料 [活动方案]财政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民政局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