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时依法果断处置,不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
五、防范措施落实,不发生被盗、被抢案件,发生后及时报案,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秩序良好,健康文明。
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报告督导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纠纷调处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
八、配合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九、责任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做到每半年自查一次。
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房管局党总支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有功单位的基本条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局党总支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中共 市 区 责任单位
局总支部委员会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五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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