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落实。我们在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省政府145号令这三套法律法规中,一些单位和部门认识不高,配合不好,支持不够,歧视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个体从业缺乏资金,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难以落实,下岗分流残疾职工增多,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有效保障。
3、组织建设参差不齐,经费匮乏问题严重。按上级组织要求,区级残联做到经费、人员、编制“三独立”,乡镇残联要有编制、有人员。但目前除大冶市、西塞山区外,其它县级残联有的是经费不能单列,有的是人员不能独立,有的是理事长不能专职,从长远来看,对事业发展不利。经费匮乏现象非常严重,阳新县残联10多名干部,人头经费、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出现挤占就业保障金现象。
4、维权意识有待加强,政策落实难度加大。残疾人因残疾所带来的外界障碍依然存在,侵犯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残疾人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盲人教育发展举步维艰,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阻力很大,残疾子女和残疾学生的杂费减免落实不够,福利企业优惠政策难以兑现,扶助残疾人优惠政策难以全面落实,改革中利益碰撞越来越突出。
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在今后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市残联系统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围绕“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努力为残疾人服务,使“三个代表”与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委扩大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使“三个代表”与我市目前“三项任务”结合起业,使“三个代表”与残联“代表、服务”结合起来;使“三个代表”与残联当前工作结合起来。
第二、认真做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执法与检查的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市人大、市政协领导深入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检查活动,用法律武器把残疾人事业发展好,维护好。调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巾帼建功、科技助残等形式,在全社会形成倡导、理解、帮助残疾人良好风尚。
第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省政府145号令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目前企业改革过程中损害残疾人权益的问题,处理好改革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从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全面推动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广汉语双拼盲文及聋人手应用,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文化交流。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出台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采取有效措施为广大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五、加强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完善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营造“公开、平等、竞争”的工作环境,教育机关党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强化干部职工理论业务学习,依托党支部、各职能科室做好思想*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思想,把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深入持久落实下去,从整体提高机关干部*业务水平。
方明
二00五年7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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