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于法,最高权威的非人格化,形式合理性的弘扬,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平衡,社会主要经由法律来治理,法律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上,平等保护和促进一切正当利益为其价值目标等等。
法治的标准和要求是:从总体上讲,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法律成为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从立法上讲,要建立民主、科学、合理的立法程序,立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从行政执法上讲,政府要依法行政,尊重民权,接受监督。从司法上讲,要保证司法独立,确保司法公正。从法律文化上讲,要有先进的法学理论,公民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
对照法治的标准和要求,不难发现,我们的执法实践还存在有许多与法治精神不相适应的方面。这些落后的观念和习惯做法已严重制约了我们的工作,影响了海关法治化进程的发展,必须予以重视和改善。法治要求“法律至上”,可我们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至今还习惯于行政命令、长官意志,重大行政行为的决策还缺乏法律的审议论证;法治要求实现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平衡,可仍有许多同志不懂得限制与维权并重,执法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私权利时有干涉;法治要求执法公开、法规透明,而我们现依据的仍是大量的内部“红头文件”,管理过程、操作规范也未实现向社会公开、透明;法治要求确立程序正义,可我们仍有许多同志弄不清程序与正义之间的关系,不懂得“程序是看得见的正义”,没有正当程序,就没有实体正义这样的道理,忽视程序的重要性,不按程序办事,随心所欲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凡此种种,此类问题不解决,我们的执法水平如何能有提高?我们的改革如何能有突破?我们的工作如何才能谈得上实现法治?因此,树立正确的法理理念,把握并贯彻法治的要求和精神,是实现“海关执法由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根本转变的必由之路。
法理的内容还有许多,新的如法律效益、法律发现、法制现代化、原有的如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其内涵和精神对我们今天的执法都有不同程度的帮助和启迪,篇幅原因,不再一一阐述。
三、学习法理的意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现代法理深刻回答了海关执法改革中一系列重大疑难的实践问题和关员中长期束缚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为建立现代海关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掌握法理,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法律自身的运行规则,正确认识和运用法律、还有助于我们改变传统落后的执法习惯,培养起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实现法律与业务技能的融合。在没有法律规定和条文规定不明的情况下法理还能为弥补法律漏洞提供依据。以前,法理在我们工作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后,法理必将发挥更加明显的引导作用。广大关员必须充分认识法理的作用,自觉学习,认真实践,不断将海关的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层面。
四、掌握应用法理的方法和途径
1、培养关员的法律信仰。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法律最真实的生命在于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只有信仰,法律的要求和精神才能融入到关员的“灵魂”中,融入到关员的“血液”中,才能成为关员的自觉行为。只有树立了法律信仰,关员的执法行为才能表现坚定。在遇到难题时才会通过对法律内涵的再挖掘、对法律关系的再理顺、对法律精神的再领会去寻求解决,而不是埋怨法律冲突、怀疑”法律错误”、借口法律不健全而回避矛盾,或擅自“变通”。
2、改善现有的法律学习教育方式。改变以往法律学习中重条文、重操作知识灌输的局面,注重对条文内涵、法律精神的提炼与阐释,帮助同志们真正掌握法律的内涵。
此外,要改变过去只学海关“自家”法规的习惯,广泛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担保法、合同法、证据规则等。因为法是相通的,大量的法理存在于海关之外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没有一定量的积累,是不会有领悟法理质的飞跃的。而没有对法理的领悟,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关员法律境界的提高与升华的。
3、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法律条文本本身具有滞后性,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法治原则、法律精神则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学习应用法理,一方面要做到观念上与时代同步,注意接受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理念(如十六大报告中出现的新理念),注意学习新法规(如司法机关的权威解释),不断丰富自己对法的理解,为准确执法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要勇于实践,运用法理,实事求是的解决业务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4、坚持案例剖析,从中挖掘法理,提升法律意识。案例是法律问题的集中反映,蕴含了丰富的法理理念和法律要求。剖析案例,直观、形象、有说服力,能避免纯理论教育的晦涩深奥难懂,对法律基础尚浅的大多数关员来说尤为适用,是进行法制教育也是法理教育的有效途径。
5、注意适用法理在弥补法律漏洞方面的作用。有人说,“在法律本身没有清晰明确的含义时,法律人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捍卫法律的尊严,几乎完全取决于他的法律理论能力”。在弥补法律漏洞方面法理有其独到的作用。龚正副署长所讲的“法律发现”就是一个例证。他讲到:很多时候,我们就是需要在法律没有禁止,但是也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通过把握立法原意,运用法理正确发现法律标准来解决现实问题。法理在弥补法律漏洞方面的作用,无疑将对我们海关的改革和执法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当前,海关法制建设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跟上整个国家法治建设发展的步伐,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彻底转变固有的思维习惯,树立全新的法律意识,掌握适用现代法理理念,将海关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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