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作为才是最大危害(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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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3条、第40条、第46条特别提到了关于信访人合法信访权益的问题,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信访人的信访权利必须得到宪法的保障。根据于建嵘所在的课题组调查,到京上访告状者,30%-40%的人告的是其在信访过程中受到打击迫害的问题。” 于建嵘认为,信访制度改革事关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智慧和勇气,更要有举重若轻的境界;关于信访的讨论并不会因为《信访条例》的修订而停止。 李新华表示,取消信访机构还是加强信访机构职能的争论,其核心问题依然停留在对信访组织形式层面的讨论上。 他认为,只有通过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信访机构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界限,增强各种信访组织之间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央提出的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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