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处理,不能及时履行好职责的,据其情节轻重扣除20—50%的岗位津贴。
机关大院门卫制度
1、外来人员必须凭*或有关*,经门卫值班人员询问来由,查验登记后,方能进入机关。
2、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子女、亲友或暂住(务工)人员出入大院必须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询问,服从检查,不得强行进入或无理取闹。
3、来访人员一律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未经允许,不得强行进入机关各单位。
4、任何人携带公共财务或私有财物出入大院,必须持有关单位的放行证明或户主证明,经门卫检查、登记、签字后方能放行。
5、非值勤人员不准在传达室聚集、逗留或闲谈,更不得在传达室打牌娱乐。
6、办公区和宿舍区不准摆摊设点,推销产品,张贴广告,未经允许不得回收物品。
7、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机关停放,违者,罚款20—50元。
8、外来人员需在办公区和宿舍区住宿的,必须同客主凭*到门卫登记。
9、全体机关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切实搞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要加强要害部门安全保卫和节假日干部值班制度。
10、门卫人员要着装上岗,24小时值勤,要担负起大门旁的卫生保洁任务,维护好院内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管理好院内各类车辆的停放,加强巡逻。擅自离岗15分钟以上,要罚款20元/次,屡次如此,则要辞退。门卫值班期间,如果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或者辞退。
11、大门开锁时间:早晨6:30;大门落锁时间:夏季为24:00,冬季为23:30,非特殊情况不得出入。
上一页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