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村级干部管理的有效激励机制,影响基层领导干部积极性的发挥。
3.2集体经济积累少,发展后劲不足 2004年末,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仅为155万元,平均每村收入只有2.46万元,而且部分是农业税附加返还,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少,发展后劲严重不足。2005年取消农业税后,村级基本无自收收入,村级集体经济将更加困难,按照当前村组干部设置情况计算,全县有三职干部189人,每年应开支经费80.14万元;计生、卫生、兽医、护林兼治安四大员274人,每年应开支经费48.02万元;村民小组干部893人,每年应开支经费19.37万元;村委会办公经费平均每村每年3000元,每年应开支经费18.9万元;年均供养五保户285人,每年应开支经费5.82万元。综合上述项,每年维持村组运转共需开支经费172.47万元。目前,虽然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但是集体经济积累少,发展后劲不足,若不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今后将难以维持村组正常运转。
3.3管理体制不顺,队伍不稳定 一是村级组织无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制约。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级组织强有力的自治权力,但是村级负责人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制约,且在需要资金时无法在金融部门申请贷款扶持。二是管理队伍不稳定。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各级乃至乡镇均赋予了农经部门这项管理职能,但农经部门又是均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性农技推广机构。目前,全县农经管理人员少,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不够高,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设施条件未能跟上形势的需要影响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3.4财政扶持力度小,难以形成规模。许多村委会都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只要有一定的资金扶持就能创办一些经济实体。但是,近年来各级都缺少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各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扶持少之又少,村级的固定资产又基本上都属于乡镇级所有,在金融信贷方面,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村级无法人资格、无质押资产而无法贷款。如:维的乡维的村委会有丰富的石材资源,面临武永高速路的开工和乡村道路建设的机遇,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而无法付诸实现。
3.5村级不良债务大,集体经济包袱沉重。乡村债务沉重,已成为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固的一大障碍。目前,全县村级债务有743万元,每村负债额高达18.58万元,农民人均集体负债额达8元面对农村税费改革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不断深入,村级靠收提留搞集资摊派取得收入的年景一去不复返,大部分村委会除了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微乎其微,维持正常运转都困难更不用说有钱还债。这种收支矛盾和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障碍。要寻找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一条捷径。
4对策措施和建议
4.1完善制度,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 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大对村级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集体兴办二、三产业,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的管理,将专业协会办成实体型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结合,将其融入到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群策群力,加强领导。把把解决“空壳”村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发展一个带动一方”的思想,切实为基层办实事,并力求取得实效。二是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扶持的政策措施。要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办法和措施。如:对年收入在万元以下的实力较弱的,可通过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对年收入万元以上的,通过贴息贷款扶持发展二、三产业,创办有一定发展前景的村办企业。村委会也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以土地等无形资产入股积极招商引资,创办实体型经济组织。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创造条件,抓住时机,积极争取省、州列项扶持。同时也要把该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整合县乡财力,分批分期重点扶持,树立典型,带动全县发展。
4.2健全机构,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管理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抓发展,而且更要抓好管理,以确保其健康发展一是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根据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村务公开与集体经济管理相结合;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相结合。二是搞好农村审计,推动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搞好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结合村务公开搞好农村审计,推动规范化管理。三是推行“村帐乡管”工作。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全县逐步推行“村帐乡管”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积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4.3正确引导,积极创办集体经济实体。目前,村级维持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农业税附加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在取消农业税以后,村级组织经费将更加困难,若不解决好过渡期经费问题,将削弱农村基层组织政权,甚至引发农民负担反弹,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此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扶持力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省、州党委、政府比较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的促进与发展工作,2004年颁布的《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将保护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解决“空壳”村问题列为一项工作内容。州委、州政府也在2004年的促农增收工作中,列专项资金扶持解决“空壳”村问题。所以,要抓住机遇,探索、总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带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4.4深化农村改革,探索体制创新 切实调整加强村级组织的职能,管好用活集体资产为社员家庭生产提供公*品和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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