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较大,有些承包合同没有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其合同确定的承包价格明显偏底;三是收入资金的管理未有到位,很大一部分资金没有交到村会计处保管,更不用说存入村级双印鉴账户,绝大部分被干部串用挪用或者分给了群众。四是收入资金的使用程序和范围不够规范统一。
3、村级支出矛盾突出。首先,税改确定的三项收入用于保障三项支出本身就存在缺口,如村级报刊费,县核定的是2000元,而实际征订时各层各级都作为*任务来下达和考核,这次调查的4个村2004年度开支的报刊费均达2500元,突破限额500元。其次,村级一些非生产性支出一时难以压缩到位,如计划生育,通过调查了解每村每年用于这方面的支出都在1万元以上,其中外出找计划生育对象每年在3人左右,寻找费用在6000元左右,应付计划生育方面的各层各级的各种检查而发生的招待费每村在3000元左右,计划生育方面的材料打印、三查一治等方面的费用在1500元左右。其他如离职干部补助、村级招待费等都加大了村级支出赤字。
4、村组集体债务风险日益显露。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债务的化解渠道变窄、来源变少、难度变大。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降下来了,村级收入大辐减少,用于保障当年收支仍有缺口,不可能再拿出钱来还债,只要当年不形成新的村级债务的村就算是好村了。从中央政策规定来看,坚决暂停清收农户税改前的税费尾欠,对以前除农业税以外的尾欠进行核减的规定直接束缚着清欠还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使村组通过土地资源来偿还村组集体债务的办法更加难以实施;从欠款户情况看,这些户都是多年历史上形成的,他们不是有钱不交的蛮缠户,就是同干部有矛盾的特殊户;不是长年不归的外出户,就是一时无力上交的特困户,客观上清欠工作的难度很大。从集体欠对方的债权户来说,一方面向村组干部讨债,另一方面在每年上交时要求以债抵税、抵费。直接影响村组干部的工作精力、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对策建议
1、规范村组账簿设置。以现有的23个村为单位只设一本账,所有收支、债权、债务、税费收交、村组集体用工等全部通过这一本账进行核算。合并前原村组的集体债权、债务、收入、支出都调整到集体积累科目中反映,但对债权债务的金额在底表中要反映到原村组,每年或每半年通过专门设置的一种表格来反映原村组的集体债权、债务、可用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对涉及到原村组的自身收入的收取使用情况则每年根据业务量大小形成一张或几张反映逐笔收支明细的表格。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试点阶段,选择一个村进行试点,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出账务合并前后必须要做的几项工作、在具体操作中可能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相应的对策措施,为面上的全面进行积累经验和做法;二是实施阶段,在此阶段要抓好结账、理财、记账、编制报表、公布核实、并账、档案收集等7个环节的运作;三是后续阶段,针对沟墩的实际情况,有二种运作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将所有账务全部由村会计负责记载,各村再明确另外一名附带干部负责现金保管,但仍要实行村会计集中记账和村财务档案集中保管;第二种方式是在现有的村会计和经管站人员中,通过一定的方式确定3至5名同志专门负责村级账务的记载,其原有的工资标准和渠道不变,每记一个村的账在另发给500-800元的记账工资,村会计只负责村组集体财务发票的结报、农户往来的核对、村组集体用工的登记及结算。在记账人员确定到位的基础上,再按村账镇记的规定流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设账、核算。
2、强化村组集体自身收入的管理。一是对村组集体自身收入形成的主要来源集体资源性资产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摸底,组织由镇工作组、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专门班子进行逐村、逐组、逐项调查核实,形成一本全面、真实、准确、到村、到组、到具体项目、到具体方位的资源性收入台账;二是所有村组集体资源性资产的发包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凡是没有签订合同的一律进行重签,凡是原有合同没有进行公开招标且承包价格明显偏低的通过法律部门依法对合同进行调整;做到每个发包项目有承包合同来规范和约束;三是强化村组集体收入资金的管理,所有收入资金在收取到位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存入村级双印鉴账户,承包户超过一个月不上交承包资金的,交镇司法部门来依法催要承包款;村组干部将所收承包款挪用或贪污的,发现一个曝光一个、处理一个;四是规范村组集体收入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程序,使用村组集体自身收入前必须经其所属原村组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收入金额较大且涉及到一个组所有农户的切身利益时应召集由各户参加的村民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在此基础上报镇经管站进行审核把关;使用的范围和顺序建议为:首先用于偿还原村组集体所欠的债务;其次可用于发放其所属村组干部工资的不足部分;第三可用于本村组范围内公共福利事业的实施;第四可用于群众讨论通过的其他方面。
3、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首先,要严格控制新债的发生。村级债务的最大问题是新的村组集体债务仍然在发生,对此,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来控制新债的发生,对违规借款和发生赤字负债支出的村主要干部及经手人进行严肃处理;其次在国家清欠*未有取消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村解村级债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力争使全镇村级债务化解能取得新的突破;第三要强化村级债务和监控。对村级债务从举借、使用、利息结算、偿还的各个环节都要设置相应的原始记录,以明确具体经办人、决策人的责任,对凡是没有通过群众讨论通过而发生的违规借款一律不得纳入村组集体账内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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