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被征用完了,农民也就都转移成了新的工人,这样不致以出现每征一批地,就新增一批失业农民的情况。失地农民到最后生活就业无着落,还是要找政府、社会或征用地单位的麻烦。
2-4、项目产品配套开发扶持。一些征地投资开发的产品或项目,往往都要有一些辅助配套的产品进行向前、向后延伸开发,大部分投资商都是将配套开发的产品由其他企业负责,因此,在条件具备和可能的情况下,征用地单位可将投资不大、农民可以有开发能力的配套产品,在技术上给予指导、在产品开发上给予帮助,由失地农民个人或合股、合作进行生产,这样,一方面可使失地农民在配套产品开发中有了新的就业渠道,另一方面,配套产品办在企业门口,也有利于加强质量管理,降低配套产品营运成本。
三、失地农民要自谋出路
3-1、自我谋保险。失地农民拿到土地补偿金和青苗补偿费后,应该精打细算,可以用这部分钱为自己、家庭成员办一些医疗保险、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切不可只顾眼前用钱,不顾今后生计。失地农民参加了一些基本保险后,最起码使自己病后能有钱医、老了能有生活保障,这样,实际上为自己和家庭构建了一道最基本生活的屏障。
3-2、流动外出自谋新路。失地农民,只要年龄轻、身体条件许可,就应该在失地后大胆地流动到外镇、外县、外市甚至外省外国去闯一闯,要知道,近些年,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大中城市都有一大批建筑服务等岗位可供农民选择,农民工流动到城市,只要勤快、动脑、守法总会找到适合自己工作的岗位,这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摁捆在两亩地上种田报酬肯定会高,很多农民进城都赚了钱、淘了金、发了财,有的已经脱胎换骨,完全跳出农门在城里扎下了根。另外,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工向城市转移和流动人口的政策,流动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农民工已逐步和城里工人一样享受到了同城、同地待遇。这样一种机遇,每个失地的农民都应该抓住不放、大胆地去试一试、闯一闯、走一走,也许这一试、一闯、一走就会走出失地农民的新天地。
3-3、自己创办个体民营企业。失地农民在奖金、技术、房屋等各方面条件都具备的,可以将拿到的土地补偿费,自己办个私、民营企业,以自谋生活的出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个私、民营企业已经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很多地方已经占到半壁江山甚至占的比例更多,一大批个私、民营企业由小到大,由农村到城市,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已经成了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中一大批先富起来的对象中,也有很多是创办个私、民营企业富裕起来的,因此,失地的农民在失地后,已经没有土地的包袱,也没有再回到种田的退路,应该在创办个私、民营企业中闯荡一下,冲出一条新的出路,这条路冲成功了,比种田不会差到哪里,失地的农民不应再有什么顾虑,去大胆地发展闯新路吧。
总之,对失地的农民,只要各级政府、征用地单位和失地农民个人能够三管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综合措施,相信这一社会问题会得到较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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