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这一结论为我们在制定农地调整政策将提供重要的依据。
四、结论与评述
综上所述,作为中国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鲁苏浙沿海三省,省际间农户经济发达程度差异非常明显,且这一差异呈现一种由北向南递增趋势。地处东部南端的浙江,农村经济最为发达,而地处东部北端的山东农村经济则相对较贫。农户经济的发达程度与其家庭拥有的农地规模大小正好呈相反趋势。由于人口压力比较大,整个东部沿海三省农户家庭承包的耕地规模相当低,且零碎程度相当高,块均面积只有1.12亩,而户均块数却高达3.45块,单块面积不足半亩的比例高达35.40%以上,而单块面积在2亩及以上的仅占12.59%。农地经营的高度零碎性给入世后的中国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加快农民非农化与农地流转过程已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进入“九五”以来,东部三省农户家庭的非农化进程比较快,农地的流转行为也比较明显。在现有农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出现一种明显淡化现象。到2000年末,营地农户的比率已降到89.88%,较五年前减少了4.21个百分点。其依赖性的区域分布表现为由北向南的一种递减趋势。就农户家庭农地流转行为看,减地行为显然高于增地行为。在这一变化中,农地向一部分农户集中的趋势比较明显,由此使得农地经营的零碎程度过高的情况有了明显好转。在农地流转方式选择中,转包方式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特别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转包已成为农地流转的主体方式。
在农地流转中,究竟谁是转出者,谁又是转入者?从分组分析中发现: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地流转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由高收入户向低收入户流转,流转方式也由以转包为主的形式向其它方式过渡。随着家庭经营非农化程度的提高,农户的增地行为呈下降趋势,而减地行为则呈上升趋势,农地的流动方向由非农化了的农户向纯农户家庭流动,流转采用的方式也由转包形式为主向其它方向转换。在农地流转中,家庭主要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对这一行为的变化有着一定影响,文化程度高的农户增地需求明显低于文化程度低的农户,而减地需求则表现为一种依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呈“ ”趋势变化。家庭的社会声望对农地流转行为也有着一定影响,有社会声望的农户,其增地行为较普通家庭明显要小,而减地行为则不然。
从影响因素分析发现,真正在农地流转行为中起主导作用的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家庭人口规模、家庭劳动者平均学龄、家庭经营非农化程度、家庭经营农地的零碎化程度等几个因素才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其中决定增加行为的主要因素有:省际间政策差异,家庭人口规模(负)、人均耕地、非农化程度、耕地零碎程度、作物种植效益、人均收入水平等。减少行为的主要因素有:劳动者平均学龄(负)、劳动人口负担、家庭人口规模(负)、非农化程度、省际间政策差异、耕地零碎程度等。对于推进农地要素流转的收入因素来说,只是其它诸多因素的一个综合,诸如家庭经营管理水平、家庭人力资本储备、非农化程度等。当然,省际间的政策差异性以及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农户家庭农地流转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诸如,二轮承包政策的实施是促使“九五”期间部分年份间农户家庭农地变频增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以往研究中我们已经证明,农户的行为是经济理性的。农户家庭所做出的每一个经济行为都是符合效用最大化原则的。即使最终证明个别行为没有达到效用最大化,但其出发点或初终是这样的。在农地流转行为方面,农户的决策一样具有经济理性。无论是从要素资源配置看,还是从要素利用效率看,做出增加或减地决策的农户,都是比较经济理性的。增地农户家庭在种植业上的资源(用工、用地以及投资等)利用效率明显好于减地农户。这就是为什么在农村农地经营效率出现持续恶化这一过程中,还有一部分农户在增加其经营的耕地规模的根源所在。用经济学的话说,相对比较优势的存在是农地在农户间流转的根源动因。很明显,这一结论是为我们在制定农地调整政策不可忽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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