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创新。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起步较晚,但在北京、山东、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等地有一定规模。北京市近两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700多个,参加农户22.3万户,占全市农户的1/3,全市80%的鲜奶、50%的蔬菜、47%的果品、30%的水产品都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北京、浙江、江苏、河北四省都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经济作物上产生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呈贡县成立了花卉产业联合会,运转状况良好;陆良县成立了蔬菜协会,在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保山市成立了咖啡商会,对组织咖啡生产管理、市场销售起到了极好的桥梁作用。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发展较快,在农业产业化调整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相对于全省广大农村而言,这种模式覆盖的范围仍然十分有限,而且由于公司和农户均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趋向,必然产生利益矛盾,这种矛盾不易调和,所以公司加农户的链接容易断裂,加上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发展步伐明显落后于全国,这种方式不可能在近期内得到更大的突破。市场与农民之间的严重脱节,迫切需要农业企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纽带,来适应农业商品化、国际化的要求。
由于我国农业现阶段仍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为基本生产方式,各地的农业发展水平差异十分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规模、组织形式、行为方式等各有不同,要发展成为相对完善或广泛适用的模式还需时日。浙江温岭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值得借鉴,当地农民以农业企业或种植大户为龙头,组成农业协会,按照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栽培技术、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的措施组织生产管理,并逐步向统一市场销售、统一包装标识、统一产品认证的方向发展,取得显著效果。协会留有部分成员完成本地种植任务后,还组织其他成员赴俄罗斯租地种植。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在组织农业生产、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素质、组织市场开拓等方面将发挥其重要作用,它是成员意志的统一体,代表着成员的利益,维护成员的权益,反映成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其职能主要有:
(一)组织生产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订单及其它市场信息组织成员按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并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利用自身优势,推动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达到组织成员的经济效益、生产区域内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完整统一。
(二)生产资料的集中采购和统一使用
根据组织成员的要求,对农用物资如农药、化肥、薄膜等进行集中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农用物资向农业生产者的有效让渡。同时统一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技术,推行病虫害的统防统治,推广平衡施肥技术,提高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的相对成本。
(三)进行技术培训
组织成员中应保证有部分的科技人员,以指导其他成员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应用平衡施肥技术和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对农药、肥料及其它生产资料的使用进行具体指导,对一些重要生产环节、重点技术(如危害与关键控制点haccp)进行培训,提高会员生产技术水平。
(四)组织农产品销售销售是农业生产实现价值的关键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销售,避免中间商压质压价,也避免农户间压价销售,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市场之间建立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确保农民的稳定收入。
(五)塑造统一的农产品品牌随着农产品商品化、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牌价值在市场流通中越来越突显,将组织成员生产的农产品打统一的品牌标签,统一组织产地和产品质量认证,塑造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六)建立信息网络市场经济一定程度上就是信息网络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生产者与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承担着生产信息与市场信息的有效对接,按市场需求组织会员生产,实现产销对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为主体,为农业生产服务,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了农业生产的系统化、规模化、产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将起到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的经营方式,其组织形式有龙头企业带动型、能人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科技带动型、协会带动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即组织+农户)是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龙头,以农业技术人员为骨干,联结千家万户组成"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群众性经营实体,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不断拉长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最大化。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是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载体,通过农业组织围绕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品种结构、整合生产和流通资源,组织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良品种,以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抵抗市场风险的减振器
近年来,基层政府为了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往往采取行政措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农民作为主体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是被动的、不自觉的。而政府职能决定了政府不可能参与或完全参与到市场经济中,难免出现决策滞后甚至失误。由于农民是被动接受政府的决策,在出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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