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的责任追究制度,那些有职有权的部门领导不负责任地不予解决上访者的问题,难以依法受到任何责任追究,导致执法犯法者的行为成本过小,一些地方要么不顾事实的顶着不办,要么无原则的息事宁人,才诱发了越来越多的违纪事件,才有越来越多的上访问题,形成上访趋增。上访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上访人员上访时间越久,越长,越多,得罪牵连的领导就越多越广,有如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案子一样,会形成上下联手的关系网,司法部门处理问题往往受到过多的权利、人情的干涉,这种现象需要坚决彻底予以突破。从目前群众上访情况来看,上访增多问题关键在于基层司法部门工作不利,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问题,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彻底解决,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就是严重失职,严重脱离群众,大量上访人员就会涌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和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工作就会陷入极大的被动之中,失去大众的信任,这将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地和政府的信赖,就不是发展不发展的问题,而是政府能否受到群众拥护的问题,是影响到我们的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三是要有不惜一切代价遏制上访增长势头的决心,打赢反腐败第一仗。
上访人员的多少并不能简单地说明事情的好坏,但从一些上访人员依法提供的证据中,就会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可以指导我们今后的具体工作。有人讲,一些上访事件可能牵连到太多的干部,可能会造成一些地方的不安定,这句话表面上看似乎有些道理,但实际上是难以立住脚的,我们的安定团结靠谁来维护?靠贪官?只能靠广大的人民群众。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正气不申,邪气盛行,是非不明,指望这样的机构能够确保社会稳定?简直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是不现实的。只有依法解决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这些问题,理顺了干群关系,人民才能真正答应、满意和高兴,我们的事业才会真正兴旺发达起来,才会永葆安定祥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否则,顶多是回光返照式的一时之态,必将给社会带入更加混乱的泥潭之中。试想,如果失去了民心,我们的经济建设又有什么意义,这是牵涉到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事,要有不惜一切代价的决心,更何况解决司法腐败上访问题本身就可以激发更多人的热情,人心顺,人气旺,就会更加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为全社会发展奠定社会基础。否则,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都会因此而难以维持,摆脱不了最后失败的下场,因为失去民众的支持的制度迟早会发生嬗变而祸害社会的。
四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促进群众信访工作的开展。我国的信访制度是适应中国国情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制度,没有必要说长道短,削足适履,关键是真正发挥信息平台的公开作用。在现行的信访体系之下,需要保留现有各单位和部门的信访机制,但要以现有国家信访部门为主,利用高科技信息手段,建立信访信息平台,现有的信访联席制度也需要保留,关键在于通报各单位信访情况,了解信访动态。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平台这项工作已经可以轻易得到解决,由地位超然的律师团对上访者个人的申诉材料进行评议,提供法律信息援助,建议等,通过公开的信息平台,对于不实的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真实的问题,确实存在的问题,则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扩大其影响面,形成广泛的公众舆论监督,促进早日公正、合法地存在的解决。
五是建立科学的发展观。应该对地方官员如何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改进执政理念和执政手段进行深刻的反思,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工作中要贯彻实事求是原则精神,不搞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计划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劳民伤财的短期行为,因地制宜,持续健康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防止打着发展的旗号违法行政、违规操作,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偏离科学发展观,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合理解决群众上访趋增问题。
六是清查现有的法律法规相互不符的地方。群众上访趋增应该引起社会高度重视,对于司法部门不予受理的问题应该慎之又慎,不能乱开口子,应该重新清理法院对一些问题不予受理等规定,有关部门也不能随意授权法院不受理人们的合理诉求,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一些基层司法人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行为制造了合理的借口,留有漏洞,对上访问题的最终解决带来困难,上访问题不能仅仅依靠领导批示来重视,来解决,大量的群众矛盾纠纷工作的化解还是应当通过法院依法予以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解决问题,这样可以减少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人为影响,至于法院审理判决后仍然上访,或者法院不予受理上访等,应该坚决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以确保上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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