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灾歉减免。c、社会减免。其二、农村税费改革,尽管有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但低于农业税减免额,农业税收入净减少。
(2)发展粮食生产增大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支出压力。表现在:一是本级农口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人头费和办公费。二是本级发展粮食生产的水利建设等支出。三是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配套资金。四是上级扶贫项目的配套资金。五是上级粮食风险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六是“三补”的配套资金。
(3)发展农业不如发展工商业。无论是从财政收支的角度考虑,还是从gdp增长的考虑,抑或是从政绩考虑,地方政府发展工商业的积极性高于发展农业的积极性。
2、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但后劲不足
(1)从不同的时期纵向比较,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购机补贴。二是农村税费改革。三是粮食价格上涨,并实行最低限价收购制度。
(2)从不同产业的横向比较,农民种粮积极性后劲不足。原因有二,一是务农种粮不如打工、不如种经济作物。二是化肥、农药、燃油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粮食涨价收入被抵消。
(3)种粮劳动者的数量减少,但对粮食生产影响不大。由于务农不如打工,大量劳动力外出,但农业人口大量过剩,种粮人数减少不会影响粮食生产。
(4)种粮劳动者的素质下降,给粮食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外出打工增加导致“老人”农业、“妇女”农业,种粮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受到影响,大多数农民是凭经验种田,别人怎么种田,自己就怎么种田。
五、制度
1、财政制度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1)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支农支出中,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过高,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用于农民可以直接收益的中小型基础建设的比重较小,一些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如农业品质改良、重大病虫害控制、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
(2)支农资金管理体系不完善。一是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上级政府,地方财政连“吃饭”都不能保证,很难再向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的农业追加投入;二是支农支出实行分块管理,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条块分割、相互之间不协调、重复投入,力量分散,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三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2、金融制度使资金投入不足。主要表现为,(1)邮政储蓄系统只存不贷,取走了农村本已有限的资金,实际是在“抽血”。(2)商业银行在农村没有分支机构,不可能为农村粮食生产“输血”。(3)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向受到严格限制,也不可能为直接粮食生产提供很多资金支持。(4)农业保险在农村基本是空白,粮食生产风险基本由农户自己承担。(5)现在真正为粮食生产提供直接金融服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信用社同样存在严重的“离农”倾向。其结果是农户特别是种田大户资金短缺。
3、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1)生产领域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亟待加强。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①农技推广网络不完善,具体表现为村级没有农技推广网络,县、乡级农技部门技术设备落后,农技部门之间的配合,联系较少。②农技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具体表现为专业知识陈旧、老化,多年来一直未得到过培训。③农技推广经费不足,目前的经费只能维持农技人员的基本工、根本没有资金用来进行农技推广,导致许多试验、示范无法开展。
(2)流通领域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利于粮食生产。一是粮食流通体制问题,粮食风险基金县级财政配套,地方财政难以兑现;二是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仓储平衡困难。三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主要是种子、化肥、农药价格上涨,质量难以保证。
上述种种,为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从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五大要素方面着手,加强土地管理、加强防洪排涝与抗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粮食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应用、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的两个积极性、完善粮食生产相关制度是当前政策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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