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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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上涨,再加上乱收费、提留款越收越多,不管是没有离开土地的农民还是进城打工的民工都反映种地基本上不赚钱,遇上年景不好,还要亏本。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中国的农民是非常留恋土地的,除非万不得已,他们是不愿意离开土地的。因此民工潮的出现事实上宣告了农村经济已经陷入很严重的困境。民工对土地的占有情况恰如其分地说明了恩格斯的论述,即"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已经不能保证小生产者的自由。"土地对于民工来说,有正反两面的意义:首先,土地是民工的后路,如果在城市中找不到工作,那么至少还可以回家种田,不至于走投无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持承包制的稳定性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其次,土地是民工的负担,民工虽然不种地,但属于他的那一小块土地的提留款还是要他缴的。民工对土地的使用权也只表现为此!(见附录调查报告) 出路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中国实行了20年,如果说改革初农民们自发地选择了分田,那么,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各地的农村已经出现了自发的土地联合的趋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南街村式的集体所有制,另一种则是伴随着民工潮的出现而出现的:外出打工的农民将属于它的那一块土地让给别人耕种。如果当地种地亏钱,则每亩地还要给耕种者补贴,否则则免费或收取一定的租金。 十五计划提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及加工基地。"?恩格斯认为:"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和土地,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要坚持自己的个体经济,那么他们就必然要丧失房屋和家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掉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这里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规模经营,一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我们认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出路就在于集体经济。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现在农民们都已经认识到了,"把地分了种"不再能够为他们继续带来改革初曾经带来的利益了,只有规模经营,才符合市场的需求,才能够赚钱。但是规模经营既有资本家的、私人的规模经营,也有集体的、公有制下的规模经营,后者才是我们的方向。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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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中国应当走新型合作化道路 下一个公文方案: 村组公司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的一种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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