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不如“税转租” 三农问题再进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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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似乎也是难以实现的。比较现实的选择是:主要靠农民土地的产权收益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辅之以国家财政补贴。土地产权的三大块收益完全可以建立起覆盖全体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农业用地改为非农业用地的增值收益(每年不少于1000亿,拿出500亿搞农村社会保障);二是农村土地承包收益(5%每年也有500亿以上,拿出200亿搞农村社会保障);三是土地银行和土地信用社的经营收益(每年不少于500亿,拿出200亿搞农民社会保障应该不成问题)。这三笔加起来,每年是900亿,如果国家每年补贴500亿,那就是1400亿。相当于每个农民每年约200元。如果重点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人均年可用资金在600元以上。应该说用农民的土地产权实现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是完全可以操作起来的。 农民的土地是当今中国价值最大的财产,其显性和隐性的巨大产权收益如果被社会强势瓜分,中国改革开放的事业就将寿终正寝;如果用来建立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改革开放的事业还会扬帆远行。 慎言私有化
现在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主要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国家,如六小建设、教育和合作医疗补贴等;另一个是农民集资—所谓的一事一议。国家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教育医疗的投入是必要的,但村内的公共服务(道路、水利、文化、体育等建设及其维护),国家短期内难以提供,必须依靠村民自己解决。如何解决呢?对绝大多数村庄而言,现实的选择当然是用村民共同共有的土地产权收益解决,国家可以适当补贴。 如果土地承包费按5%收取,每年是500亿,可以从中拿100~150亿做村内的公共服务(取消一事一议),国家可以拿出50亿进行补贴。 现在主流的改革思想就是私有化,就像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一样——一卖了之。用这样的改革思路指导农村改革是非常危险的。企业改革将数千万的人推向社会(实际上交给政府),企业家倒是轻装上阵了,可是累死了政府。如果再将数亿的农民推向社会,那就是将中国推向危险的深渊。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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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如何推进农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 下一个公文方案: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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