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土地使用证的基础上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从土地使用权划分看,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对集体与农户之间,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未能做出明确的划分。农民得到的不是完全的使用权,他们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土地作自主使用和处置的充分权利。由于承包期一定几十年,不利于土地的自由流动,农民无法通过市场自由购买和交换土地使用权,农民作为承包经营主体的地位无法在市场交易中得到体现。
建议在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开放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由土地管理局统一向农民发放土地使用证,在此基础上允许农民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自愿地通过土地市场买卖或有偿流转土地使用权。通过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土地集中有效地使用,促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农民也可以将土地入股,发展农村的股份合作制。
应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村土地的规划权与耕地非农化使用的审批权。完善征地程序,政府在征用农民的耕地时,需要根据农村土地市场的价格行情确定地价,对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应在农民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为农民提供相当于每年土地获益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
(五)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构建主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该体系的改革目标是:分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公益性机构、涉农企业和中介组织协调,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构建是适应市场化要求的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的立体模式。主要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二是市场力量主导的经营性推广系统。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主要由农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系统、财政部门、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等院校、部分广播电视传媒等组成。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在服务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另一类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公司为主体,表现比较明显的是农业产业化中的各种组织形式。
应充分发挥公益性部门、中介组织、涉农企业3类主体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政府及公共部门应将精力集中在公益性的职能上,将经营性功能逐步剥离出来,让给中介组织与涉农企业来承担。政府应对3类主体采用不同形式分类扶持:对公益性部门(如农技推广部门)应增加事业费,保证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配合农技推广项目经费来扶持;对中介组织(协会与合作经济组织)应通过政策措施促进其发育,明确其法律地位,并对其在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进行扶持;对涉农企业应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性优惠。
(六)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支持与保障体系 农村劳动力转移支持体系包括:(1)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采取政策扶持措施,例如可以对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从而为农民就业创造机会;(2)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3)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各种歧视政策与措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保障体系包括:(1)对失去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失业最低保障制度,对于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应在其过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内为农民提供相当于每年土地获益水平的失业最低生活保障;(2)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医疗保险制度;(3)农村剩余劳动力子女教育保障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有效的保障制度来保证农村劳动力既能转移出去又能站得住脚。
(七)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目前我国各地已建立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水果、花卉、木材、水产品、畜禽产品批发市场,基本上都是现货交易市场,市场容量小,成交量少,市场发育程度低,交易手段落后。不少农产品市场处于“集贸市场”的水平,交易分散,透明度低,市场影响力小。因此我国还需要逐步建立一批上规模的农产品中转市场、拍卖市场以及期货交易市场。从供应链的角度构建农产品物流平台,通过标准化与信息化来提高农产品流通的效率。
相比之下,粮食市场流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缺乏竞争与效率。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主要粮食经营部门政企不分,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仍未建立起来,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制的改革方向是:(1)理顺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国有粮食经营部门应定位于企业,而不是政府行政命令的执行者与*。通过政企分离将国有粮食系统分解成负责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职能的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和独立经营的粮食经营企业2个系统。让国家粮食储备局与粮食经营企业完全脱钩。(2)规范市场管理,搞活粮食流通。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的各种经济主体从事粮食收购、批发、加工和零售业务。建立健全中介及服务组织,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仲裁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等。在推进销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要逐步推行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3)健全粮食风险调控机制。粮食风险调控机制包括粮食预警系统和储备粮干预系统。建立粮食预警系统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国内外粮食生产、供求、价格的变化信息,及时对市场情况作出分析和预测,这对政府宏观调控市场、防止过度波动、促进合理的价格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储备粮干预系统中,要具有足额的粮食风险基金和合理的储备粮规模。做到储备粮实实在在、吞吐及时、购得进销得出。还要善于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调节国内粮食供求。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检疫体系 可以根据国情建立两套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体系:一套是针对出口农产品的药物残留检测与检疫体系,其目的是打破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绿色壁垒。政府主管部门可以从国外进口最先进的药物残留检测与检疫设备,派技术人员出国学习最先进的检测技术,确保检验检疫部门在检测与检疫设施、方法和手段上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另一套是针对国内销售农产品的药物残留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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