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术监督部门和物价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单位定期进行质量和价格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当真、以劣充优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5.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1)成立农民协会。农民协会既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也是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之间进行联系和沟通的桥梁、纽带。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真正提高农民的*地位和经济地位,有必要成立农民协会,并使之成为农民自身利益的保护者和农民的代言人。
(2)设立农民负担监测点,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负担项目、负担额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
(3)在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农民负担管理机构,设立农民投诉举报中心。举报中心要考虑到农村交通和通讯困难等实际情况,一方面要多种形式地接受举报和投诉,另一方面要设立流动站点,走近群众,积极地受理举报和投诉。
此外,加快农村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尽快实现定编减员,也是治弊之策。
我们需要清楚的是,上述诸建议的核心是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发展农业。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进步和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也才能够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作者简介:梅志罡,1968年生,河南新野人。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读博士,中心农村社会发展研究室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是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和社区理论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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