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不能雾里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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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山路前不久被江西省物价部门选定为全省明码标价五个示范点之一,为贯彻国家新修订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江西省物价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前段时间曾在这条街上大张旗鼓地宣传,但我们近日在采访时发现,这条街上一些商店的“明码标价”仍让人雾里看花。 从八一大道进入中山路,“大放血”、“跳楼价”、“亏本大甩卖”等夸张用语仍不时可见,明码标价明令禁止的行为在这里几乎都存在。在不少专卖店和小商店的货物下根本没有任何标签,有的商家自己印制了五颜六色的标价签。在这条街上有家“柒牌”专卖店,一进门就看到一块“明码标价,谢绝还价”的标示,但记者在偌大的店里转了一圈,却很少看到正规的标价签,价格大都打在商品的合格证上;而在对面一家叫“典雅”的专卖店里,记者没找到一张由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价格都是写在白纸上。尽管标了价,没有物价部门的审核,价格“明不明”只有业主知道,消费者仍是一头雾水。 有的商家在商品上贴了正规标价签,但在填写品名、物价、等级、规格、物价员、产地时很不规范,内容标得不全,大多在价签上只填了价格一项,有的标价不对位。在中山路中段的一家销售皮衣的商店,降价商品的标示方式更令人啼笑皆非,在正规标签上,有称“产地”为“五折”的,有在“物价员”一栏填“谢绝还价”的。规定中要求的明码标价应当价签价目完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楚、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等少有做到,标价也形同虚有。 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明码标价作为规范市场,约束商家欺诈行为的方式是可行的,但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价格的紊乱问题则显得力不从心。lOcALHoSt在加大宣传市场要明码标价的同时,他们呼吁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行业协会也应制定相应的内部评判标准对商家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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