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企业家孙大午:三农问题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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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无处附着;2、“拆小灶并大灶”,把农、林、畜、水、粮等局合并成一个办事机关。二、出台《临时乡村法》,融汇现在所有的涉农经济法(不含民事和刑事),凡是生产、流通领域全部对农民放开,属于服务领域的第三产业逐步、大部分放开。 后果预期:一、国家不须投入资金、技术、人力,农民有了劳动发展空间,将会如78年全国农民的第二次解放,呈现一片繁荣,全部农村会万马奔腾,局部地区可能突飞猛进,可谓“惠而不费,劳而不怨”。二、农村不会乱。农村是树梢,国家政权是主干,树梢在农村动起来,丝毫不会影响国家主干。国家应该在经济上宏观控制,微观放开,顺其自然,保护竞争。放开农村,让农民活起来,农村只会更稳定。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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